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8月21日至8月31日挂牌出让前进西路南侧等2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临国土资公告〔 2018〕14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临泉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
序号 |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 方式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竞价增幅 万元/亩 |
|
1 |
LQ〔 2018〕-09号 |
前进西路南侧、 LQ〔 2018〕-22号宗地东侧、桃园新村一期西侧 |
54858.86平方米(约合82.29亩) |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以居住为主,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 |
挂牌 |
不大于2.5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5%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160 |
7000 |
2 |
|
2 |
LQ〔 2018〕-22号 |
前进西路南侧、曾庄路东侧,LQ〔 2018〕-09号宗地西侧 |
69974.69平方米(约合104.96亩) |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以居住为主,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 |
挂牌 |
不大于2.5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5%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200 |
9000 |
2 |
上述地块其他规划指标按规划要求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及宗地要求:
LQ〔 2018〕-09号宗地资格要求:
1.竞买人资格条件:①竞买人或其母公司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实缴)且具有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②竞买人报名时,须在临泉县内已注册成立新公司。③要求本宗地和LQ[2018]-22号宗地,同时申请,同时竞得。④本宗地须提供安置房1129套(其中套内面积112.68㎡的1000套,套内面积95.48㎡的129套),计约125000㎡,地下建筑面积约31000㎡(具体以批准的规划方案实测为准),在进行图纸设计时,所留安置房须经城关街道在图纸上盖章确认。
2.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我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3.建设工期16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6个月内竣工(结构封顶)。
4.竞得人须在城关街道提供的土地上建设一栋建筑面积不少于2800平方米城关街道服务中心,建设一个不少于24个班的幼儿园,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城关街道。
5.竞得人须按临泉县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时由政府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超容积率建设时对超容积率部分政府无偿收回(此条款由 城关街道负责监管)。
6.竞得人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但首期(即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比例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余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7.安置房回购款支付方式:①回购单价:安置房按4500元/㎡,地下建筑面积按2600元/㎡。②在房屋主体达到预售条件后15个工作日内政府支付总价款的30%,③在房屋主体结构封顶后15个工作日内政府支付总价款的70%。④在不动产证交给城关街道后30个工作日内,政府按房产测绘单位核准的面积结算剩余款项。⑤小区内车位配置按同类安置区车位配置标准进行配置(此条款由临泉县城关街道负责监督落实)。
8.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9.本宗地挂牌公告期含竟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LQ〔 2018〕-22号宗地资格要求:
1.竞买人资格条件:①竞买人或其母公司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实缴)且具有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②竞买人报名时,须在临泉县内已注册成立新公司。③要求本宗地和LQ[2018]-09号宗地,同时申请,同时竞得。④竞买人须在城关街道提供的土地上建设一个规模不少于30个班的小学,建筑面积17100㎡。小学竣工验收后均无偿移交给城关街道。
2.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我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3.建设工期16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6个月内竣工(结构封顶)。
4.竞得人须在该宗地上按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建设 公共配套设施。
5.竞得人须按临泉县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时由政府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超容积率建设时对超容积率部分政府无偿收回(此条款由 城关街道负责监管)。
6.竞得人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但首期(即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比例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余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7.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8.本宗地挂牌公告期含竟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三、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临泉县LQ〔 2018〕-09号、LQ〔 2018〕-2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可于2018年8月1日8时至2018年8月28日16时前,到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出书面竞买申请;
2、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16时前;
3、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取得经临泉县国土资源局和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确认的竞买资格证书;
4、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详见以上宗地的《挂牌出让文件》。
5、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国土局书面提出。
6、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六、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时间
挂牌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临泉县政务新区县委党校院内东侧二楼)。
挂牌时间:2018年8月21日8时至2018年8月31日16时止。2018年8月31日16时30分在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举行挂牌出让结果确认仪式。
备注:具体挂牌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临泉县国土资源局联系人: 耿 伟 电话:0558-6536701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王园园 电话:0558-5398230 监督电话:0558-5398271
开户单位: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阜阳分行临泉县支行 账号:34001711208059067899
临泉县国土资源局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