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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9月14日拍卖出让神农大道东、海棠路南等8宗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8-08-22

关键字:亳国土告字(2018)9号

 亳国土告字(2018)9号

    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m²、亩)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增幅

(万元)

容积

建筑

密度

2018-63

神农大道东、海棠路南、酒城大道北

644657.7(966.99),其中含拟建市政道路、绿地水系面积388146.2(582.22)

商住

≤1.98

≤35%

商业40住宅70

146400

73200

100

2018-64

海棠路南、甘菊路北、曹霸路东、窑鸿沟西

416864.6(625.3),其中含拟建市政道路、绿地98338.4(147.51)

商住、中小学

≤1.7

≤40%

商业40住宅70教育50

104000

52000

100

2018-65

百合路南、酒城大道北、曹霸路东、窑鸿沟西

452521.1(678.78),其中含拟建市政道路、绿地面积126903.5(190.36)

商住

≤2.21

≤40%

商业40住宅70

130900

65450

100

2018-66

酒城大道南、槐花路北、神农大道东、老君大道西

363085.2(544.63),其中含拟建市政道路、绿地水系面积133394.4(200.09)

商住、中小学

≤1.95

≤25%

商业40住宅70教育50

106400

21280

100

2018-67

槐花路南、合欢路北、张良路东

20000(30)

工业

≥1.2

≥40%

50

336

168

5

2018-68

亳芜大道北、月季路南、龙凤新河西

33333.3(50)

工业

≥1.2

≥40%

50

560

280

5

2018-69

庄周路西、月季路南

20000(30)

工业

≥1.2

≥40%

50

336

168

5

2018-70

菁华路东、茴香路北

28653.9(42.98)

工业

≥1.2

≥40%

50

482

241

5

备注:1.2018-63至2018-66号四宗土地各地块规划指标按照《亳州市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执行;2.2018-63号地块面积含地块内地块六、地块七地下空间118461平方米,合177.69亩(地上为绿化),其中出让面积38000平方米,应相应配建停车位。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我局会同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8年9月10日17:30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2018-63至2018-66号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其余地块采取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9月10日,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9月10日向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9月10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18年9月18日17时。

六、挂牌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20日上午10时止,拍卖时间为2018年9月14日上午10时,地点定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七、其他

(一)竞买2018-63号至2018-66号四个地块须满足以下条件:1.竞买人或其最终控股股东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竞买人须提交竞买人或其最终控股股东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复印件并盖章、竞买人的企业信息查询单原件) ;2.政府在建设市政道路、绿地水系等使用竞得人地块内土地时,竞得人须无条件保障政府无偿收回所用土地。(二)竞买2018-63号地块还须满足以下条件:1.竞买人须具有建设高铁板块城市基础设施的业绩(须提供相关规划许可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原件);2.竞得人须出资建设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的高铁站前广场地下连接通道(其中在地块六分别建设与高铁站前广场两个连接通道、与地块三和地块四各设置一个连接通道;地块七分别与2018-65地块内地块一和2018-64地块内地块四各设置一个接通道)建成验收合格后须无偿移交给政府。(三)竞买2018-64号地块还须满足以下条件:1.竞买人或竞买人最终控股股东的下属企业须在国内具有开发及运营的单项目不低于5万平米以上的会展、展览场馆的经验(提供国内已建成单个会展中心不低于5万平米规模的规划许可证原件);2.竞得人须根据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班级数为36个班的小学;3.竞得人须在地块四预留建设与2018-63地块内地块七的连接通道,建设至地块四的用地红线,且在地块规划时须考虑设置通往地面人行出入口;4.竞得人须在地块四建设地上计容面积不低于5万平米的会展场馆,项目建成后由竞得人全部自持并整体运营。(四)竞买2018-65号地块还须满足以下条件:1.竞买人或竞买人最终控股股东的下属企业须具有国内其他城市高层建筑建设开发的业绩(提供项目规划许可证原件,单体建筑高度在180米及以上或层数不少于50层);2.竞买人或其最终控股股东须具有国内开发、自持、自营酒店的经验(须提供已营业酒店的不动产权证原件,其产权面积不低于3万平米;提供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米商业综合体的规划许可证原件);3.竞得人须在地块一预留建设与2018-63地块内地块七的连接通道,建设至地块一的用地红线,且在地块规划时须考虑设置通往地面人行出入口;4.竞得人须在地块一建设一栋不低于180米或层数不低于50层的高层建筑,竞得人须在该栋高层建筑内配建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米的酒店,该酒店须整体运营,产权十年内不得对外销售;5.竞得人须在地块内规划建设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项目建成后,其中竞得人须自持不小于商业总建筑面积的40%产权,十年内不得对外销售。(五)竞买2018-66号地块还须满足以下条件: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配套建设一个班级数为54个班的九年一贯制中小学。(六)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2018-63至2018-66号地块竞得人于10个工作日内、其余地块竞得人应于3个月内与亳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八、2018-63至2018-68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市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邮储银行亳州市分行站前路支行

账号:10068980926001000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亳州市分行

帐号:20334160000100000442702

 2018-69和2018-70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财政局

    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亳州市分行

    帐    号:20334160000100000557132

 联系地址: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8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58-5991061   5120275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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