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10月31日拍卖出让前门路南侧、中都大道西侧等2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凤国土资告字〔2018〕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凤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凤阳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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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 积(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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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高度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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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9 |
前门路南侧、中都大道西侧 |
48128(约72.2亩),其中:商业28347(约42.5亩)、住宅19781(约29.7亩); |
商业(兼容居住) |
1.0-2.1 |
限高60米 |
不大于45% |
不小于20% |
住宅70 |
3460 |
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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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 |
中都大道西侧、规划支路南侧 |
61145(约91.7亩) |
居住(兼容部分商业) |
1.0-2.1 |
限高60米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5% |
住宅70 |
5960 |
1800 |
2018-119号宗地,商业用地(兼容居住,居住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45%)。
2018-120号宗地,二类居住用地(可兼容部分商业,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
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10月29日前到凤阳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在安徽省国土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失信行为且尚在惩戒期内的除外)。
四、竞买资格及宗地要求:
2018-119号宗地:(1)竞买人或其控股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需具有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2)竞买人或其控股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需为A股上市企业;(3)竞买人或其控股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需为中国指数研究院或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公布的近三年(2016、2017和2018)中国商业房地产企业前20强;(4)竞买人或其控股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在全国省会城市和直辖市已成功运营不少于5个单体面积不小于10万平方米的购物公园。以上竞买资格需要同时具备,由县招商局对竞买人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并出具《资格审核确认函》。
宗地上单体商业购物公园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自持时间15年以上(含15年),自持期间不得对外销售。宗地上北侧退让50米绿线由竞得人负责无偿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
2018-120号宗地:(1)竞买人或其控股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需具有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2)竞买人或其控股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需为A股上市企业;(3)竞买人或其控股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需为中国指数研究院或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公布的近三年(2016、2017和2018)中国商业房地产企业前20强。
以上竞买资格需要同时具备,由县招商局对竞买人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并出具《资格审核确认函》。
竞买人需同时参与2018-119和2018-120两宗地的报名,同时竞买同时竞拍。购物公园完成封顶后,方可办理住宅部分的预售许可证;购物公园完成装修、招商等具备运营条件后,方可办理住宅项目的整体验收和不动产权证。
五、付款方式:竞得人在出让成交后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竞得人需按成交价款的4%缴纳契税,负责支付拍卖机构佣金(佣金支付标准详见出让文件)。
六、土地交付:出让金及契税缴齐后30日内出让方交付土地。
七、出让方式:
1、拍卖出让。至2018年10月29日申请报名截止时,竞买人需达到三人以上(含三人)。申请人可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下午16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分中心将在2018年10月29日下午17时前确认竞买申请人是否具备竞买资格。
拍卖时间:2018年10月31日上午10点。
拍卖地点: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拍卖方式:拍卖方式为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低于保留价不成交。
2、挂牌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至2018年10月29日16时申请报名截止,申请竞买人不足三人的,将采用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地,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设有保留价,不达保留价不成交。
挂牌竞价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上午9时至11月8日下午16时。
挂牌申请报名和保证金交纳时间:2018年11月6日16时前。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分中心审查是否具备申请条件,在2018年11月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挂牌竞价地点: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分中心
(0550)6367811 孙远虎
凤阳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0550)6711428 刘欣然
九、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凤阳县支行
账户:1223000104001420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凤阳县支行
账号:1313072129300095566
开户行:建行凤阳县支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开户行: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账号:187210623578
开户行:安徽凤阳利民村镇银行
账号:20000395357810300000034
凤阳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