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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11月19日至11月28日挂牌出让人民路以东、十里大沟以西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8-10-26

关键字:宿挂告字[2018] 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经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宿州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见附表)

出让地块的详细规划条件以规划建设部门出具的《规划(建筑)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新建项目应按照海绵城市理念及有关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

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本次出让土地现状出让,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买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妥善解决。

本次出让土地原为耕地的,依据宿政办发[2015]36号文规定:土地受让人应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意见剥离耕作层土壤,并运输至指定地点放置;运距小于5公里的,由土地受让人承担运输费用,运距大于5公里的,超出部分由市、县(区)政府按当地平均运输成本予以补助;土地受让人未剥离耕作层的,应按2000元/亩标准交纳耕作层剥离费用。

本次出让土地根据宿政办发[2016]4号文规定: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单位需按照规划条件配套建设幼儿园与其他配套公共设施,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给区政府。

商住类地块竞得人需无偿配建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和养老服务设施,具体内容按照《宿州市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和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宿政办秘﹝2014﹞78号)文件执行。

二、竞买人范围

本次挂牌活动,竞买人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017-497#地块竞买人和土地出让应具备条件:

(1)竞买人为自然人或其控股公司,并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或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的开发公司。

(2)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须具备下列条件:a.须有自己投资、自持并自主运营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高层综合温泉水上游乐园项目的案例,有人工造浪项目的案例,并提供取得经营的证明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营业执照等)。b.须提供自持商业总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产权证明。

(3)竞买人在竞得土地后,须按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划方案设计标准要求,无偿同步建设雨阳路及路两侧绿化景观、项目南侧小黄沟河道北侧绿化景观带和项目东侧十里沟河道西侧绿化景观带。

(4)竞买人在竞得土地后商业用地须建设:建筑高度不低于90米的综合温泉水上游乐园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其中包含顶层室外泳池(蓄水量不少于3千立方米)、人工造浪池(占地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室外水上乐园、室内真冰场、VR影院馆等。该地块在项目建成后综合温泉水上游乐园、人工造浪池、沿小黄沟文化商业街由竞得人全部自持,项目运营方须为竞得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

(5)竞买人参加竞买土地时,除应要求提供有效法人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6)竞买人在竞得土地后30日内,须在宿州市高新区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注册总资本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至成交总价款的50%(含保证金),1年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7)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经营资质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8)竞买人须保证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相关报建手续办理完结30日内正式开工建设(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工程无法正常开工的则工期顺延),项目建设周期2年半,如因竞买人原因超过30日内未开工建设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出让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9)竞买人在竞得该宗土地后,须先行开工建设综合温泉水上游乐园和人工造浪池项目。

(10)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11)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审查上述竞买条件的相关内容,并出具审查合格的证明材料作为挂牌报名的要件。

三、  公告、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11月18日,申请人可于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26日到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磬云路与银河一路交口西南角汇金广场一楼)获取挂牌文件。

四、  挂牌地点、报名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26日,到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提出书面申请。挂牌时间自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8日16时,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提交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6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将在2018年11月26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竞买者在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可多次报价。本次出让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主持人宣布挂牌不成交。2018年11月28日16时挂牌截止时,同一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的,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举行现场竞价会,公开竞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此公告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安徽省土地矿产市场网(www.lmah.cn)进行查阅。

(三)出让人不集中组织意向竞买人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也可联系出让人进行现场踏勘。

六、报名地点

宿州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408室负责咨询,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发放竞买申请书及有关资料,接受竞买申请。

七、联系方式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井先生    

电话:0557-3030327    18955722935

传真号码:(0557)3030329

宿州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联系人:曹先生    王女士

电话:(0557)3937538、18055782788、18155790712

 

 

 

    宿州市国土资源局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0月26日

 

序号 地块  编号 土地坐落 土地面积㎡(亩) 规划 用途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商服面积(比例) 绿    地    率  出让年限 起始价(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万元) 备注
1 2017-497# 高新区人民路以东、十里大沟以西、泗州路以南、雨阳路以北 302580.01  (453.8700)(其中住宅用地275.34亩,商业(娱乐)用地160.07亩、灵磬路用地18.46亩) 住宅、
商服(娱乐)、城市道路
1.1≤R≤1.5 ≤31% 以规划条件为准 ≥38% 70
40
80 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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