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余姚市4月5日至4月17日挂牌出让长丰桥路北侧等2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余国土告字[2019]6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余姚市人民政府批准,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长丰桥路北侧、建民路东侧地块一等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条件、挂牌起始价、竞买保证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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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 坐落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土地使用年限(年) |
挂牌起始价 |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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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 (万元) |
单价 (万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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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9 |
长丰桥路北侧、建民路东侧地块一 |
兰江街道丰杨河村 |
7878 |
商业 |
1.3-1.5 |
≤40 |
≥20 |
商业40 |
1687 |
142.7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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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 |
长丰桥路北侧、建民路东侧地块二 |
兰江街道丰杨河村 |
3887 |
商业 |
1.3 |
≤45 |
≥20 |
商业40 |
805 |
138 |
200 |
注:1.2019-19号地块建筑面积的50%需由竞得人整体持有,不得转让。该地块出让面积规划条件书和勘测定界报告略有差异,以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2.2019-20号该地块须由竞得人全部自持,不得转让。
3.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买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和规划条件书。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参加本次竞买(凡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有关人员以及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
竞得人需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网上报名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非余姚市注册登记的竞得人必须在余姚市注册成立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
三、挂牌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四、挂牌报名报价时间:
挂牌报名时间:2019年4月5日9:00至2019年4月16日16:00;
挂牌报价时间:2019年4月5日9:00至2019年4月17日9:00;
具体详见《余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及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并设有底价。
六、有关其他事宜详见公告、须知、成交确认书等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咨询电话: 0574-62704141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