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4月5日至4月17日挂牌出让永强北片区永中单元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温审资中心土告字〔2019〕19号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龙湾区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州市永强北片区永中单元D-1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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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温州市永强北片区永中单元D-15地块 |
宗地面积: |
总用地面积52616.28平方米(78.9244亩),其中出让用地面积42557.0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沧河、镇南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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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和餐饮用地40年 |
容积率: |
≥1.5且≤1.8 |
建筑密度(%):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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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57米,住宅建筑高度≥24米,详见《规划条件》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和餐饮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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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使用性质: |
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零售商业用地(B11)、餐饮用地(B13) |
投资强度: |
/ |
保证金: |
153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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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76600万元 |
加价幅度: |
300万元及其整数倍(当地块竞价总价达到99400万元时,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竞报配套用房(政策性住房)面积的程序,每次竞报面积增幅为200平方米或200平方米的整数倍,并以竞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入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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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19年4月5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9年4月17日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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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 该地块总用地面积52616.28平方米,其中出让用地面积42557.04平方米,划拨教育用地面积7511平方米,划拨道路用地面积2548.24平方米(划拨土地不另行办理划拨手续,项目竣工后出让与划拨面积与上述约定不一致的,以复核验收后实际面积为准);2、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经规划部门核定单列建筑面积指标的结建地下空间的地价款和地下非兼容机动车库的地价款另行收取;3、地块内须配建15班幼儿园,用地面积≥7511平方米,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配建社区医疗卫生站(套内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基层社区用房(套内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基层社区级老年服务中心(套内建筑面积≥650平方米)、基层社区级托老所(套内建筑面积≥4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套内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养老助残设施(套内建筑面积不低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2‰且满足每百户20平方米以上套内建筑面积)、公厕(建筑面积≥6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由竞得人无偿代建, 建成后按规定移交。 4、该地块西南角预留约5亩土地(包括现状沧河基督教堂用地)作为今后宗教安置用地(不纳入本次出让范围)。5、具体出让范围以浙江信宇测绘信息有限公司出具的XY2018-072-2号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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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参加竞买对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例成立独立法人公司。
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新公司章程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且最迟不得超过成交确认后6 个月。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竞买人如为温州市外注册的企业或尚未成立公司的自然人、其他组织,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温州市登记注册,办理工商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工商登记住所即经营场所须在龙湾区境内(不含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生态园区),在温州市龙湾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地块竞价总价达到99400万元时,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竞报配套用房(政策性住房)面积的程序,每次竞报面积增幅为200平方米或200平方米的整数倍,并以竞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人。最高竞报面积为76800平方米,首个竞报最高配建面积的竞买人直接确定为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19年4月5日9时00分至2019年4月15日17时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4月15日17时0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九、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温州市民中心 会展路1268号 A座4楼)
联系电话:
土地交易处: 0577-88926859 徐女士
地块联系人: 0577-86968262 陈女士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