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4月20日至4月30日挂牌出让建邺区江心洲街道8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南京市本级挂[2019]宁出第02号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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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NO.2019G08 | 建邺区江心洲街道07-024地块,东至环岛东路,南至星影街,西至科技路,北至星月街。 | 36133.97 | 住宅 城镇住宅用地 |
1.01≤容积率≤1.35 | 建筑密度≤25% | 35%≤绿化率 | 70 | 22000 | 110000 | 1000(万元) |
| NO.2019G09 | 栖霞区龙潭新城一(二)地块,东至规划花园路,南至规划平港路,西至规划金港南路,北至规划新戴路。 | 84928.78 | 住宅 城镇住宅用地 |
1.01≤容积率≤2 | 建筑密度≤25% | 30%≤绿化率 | 70 | 20000 | 100000 | 1000(万元) |
| NO.2019G10 | 栖霞区龙潭新城一(一)地块,东至规划花园路,南至规划新戴路,西至规划金港南路,北至规划道路。 | 63064.33 | 住宅 城镇住宅用地 |
1.01≤容积率1.97 | 70 | 14800 | 74000 | 1000(万元) | ||
| NO.2019G11 | 江宁区谷里街道安康路以南、经四路以东地块,东至现状,南至水街路,西至经四路,北至安康路。 | 33035.34 | 住宅 城镇住宅用地 |
1<容积率≤1.10 | 建筑密度≤28% | 30%≤绿化率 | 70 | 5900 | 29500 | 500(万元) |
| NO.2019G12 | 江宁区禄口街道湖泰路以东、肖山路以南地块,东至沿溪东路,南至现状,西至湖泰路,北至肖山路。 | 73686.06 | 住宅 城镇住宅用地 |
1<容积率≤1.40 | 建筑密度≤23% | 35%≤绿化率 | 70 | 17000 | 85000 | 1000(万元) |
| NO.2019G13 | 江宁区汤山温泉旅游度假区圣汤大道以北、延祥路以东地块,东至积玉路,南至圣汤大道,西至延祥路,北至颐养路。 | 75733.14 |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
容积率<1 | 建筑密度≤35% | 30%≤绿化率 | 40 | 5140 | 25700 | 500(万元) |
| NO.2019G14 | 六合区龙池街道茉湖畔3号地块,东至新棠路,南至茉湖路,西至现状,北至现状。 | 32207.72 | 商住 城镇住宅用地 |
1<容积率≤2 | 建筑密度≤28% | 25%≤绿化率 | 70 | 8800 | 44000 | 1000(万元) |
| NO.2019G15 | 雨花台区经济开发区汽贸园S0a010-01-07-11地块,东至雨贸路,南至四号路,西至江苏恒通汽车有限公司用地,北至南京世贸泰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用地。 | 5977.60 |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
1.50≤容积率≤2 | 建筑密度≤50% | 20%≤绿化率 | 40 | 780 | 3900 | 100(万元)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NO.2019G08: 该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 NO.2019G09: (1)该地块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8495平方米的租赁住房,由竞得人建成后用于租赁,不得上市销售,不得转让,纳入全市租赁住房管理。(2)该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 NO.2019G10: (1)该地块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6104平方米的租赁住房,由竞得人建成后用于租赁,不得上市销售,不得转让,纳入全市租赁住房管理。(2) C分区须配建18班幼儿园一所,由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出资委托竞得人建设,建成后移交栖霞区政府,须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建设费用经第三方审计机构确认后,由竞得人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结算。幼儿园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3)D分区为基层社区中心用地,具体要求如下: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体育活动站,用地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基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以上设施中社区卫生服务站、基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居家养老服务站、公厕共计1660平方米须由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出资委托竞得人建设,建成后移交栖霞区政府,须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建设费用经第三方审计机构确认后,由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支付给竞得人。移交的公建配套设施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出让面积据实核减,出让金总额不作调整。(4)该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 NO.2019G11: (1)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覆盖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其中R2二类居住用地成品住房比例为100%。(2)B分区须配建一处幼儿园,由江宁区政府出资并建设,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 NO.2019G12: (1)该地块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5160平方米的人才房(含租赁住房),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江宁区政府。(2)地块建、构筑物最高点高度(包括所有突出物)应以机场空管部门书面意见为准。住宅建筑高度不得低于24米。(3)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覆盖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其中R2二类居住用地成品住房比例为100%。 NO.2019G13: (1)地块内酒店式公寓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9%。(2)地块沿圣汤大道一侧须配建一处酒店,不少于150间客房。(3)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覆盖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50%。 NO.2019G14: (1)地块商业办公建筑占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15%至20%,且宜集中布置。(2)住宅建筑高度不应小于24米。(3)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住宅建筑(三层及以下的低层住宅除外)100%实行成品房交付。 NO.2019G15: (1)竞买人拟销售的汽车品牌须是《南京雨花国际汽车商贸区2019年拟调整新增引进汽车经销品牌名录》中品牌之一。(2)该地块只能用于汽车4S店建设。(3)该地块及地上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整体转让和销售须经雨花台区政府同意。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出让公告或公开出让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地块竞买条件。 1、以上商住、住宅用地的境内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及后续购地资金须为竞买人自有资金,并提供经江苏省财政厅公布的在南京市范围内注册经营的3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住房和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及审计报告。 2、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商住、住宅地块的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出让成交后1个月内(其他地块应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并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再申请变更受让人,变更后原出让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受让人履行。逾期未申请的,按土地转让办理。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04月04日至2019年04月19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南京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jy.landnj.cn/PeopleLandList.aspx)(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9年04月20日 起至2019年04月29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4月29日16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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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块编号:NO.2019G08; 2、地块编号:NO.2019G09; 3、地块编号:NO.2019G10; 4、地块编号:NO.2019G11; 5、地块编号:NO.2019G12; 6、地块编号:NO.2019G13; 7、地块编号:NO.2019G14; 8、地块编号:NO.2019G15; |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竞得人确定:在挂牌时间截止(2019年4月30日10:00)时,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买同一地块,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当住宅、商住地块的网上竞价超过起始价45%时,超出部分不计入房价准许成本。当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买的,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每次申报面积200平方米,申报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成交手续办理: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通知书”,持“成交通知书”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资金核查要求:我局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对竞得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核查。竞得人资金来源与申报不符或违反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经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所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同时,将竞得人列入南京市土地市场诚信系统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土地市场公开竞买。其他: 1、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地块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及出让要求,如需进一步了解地块报名、竞价等情况可通过电话咨询。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具体承办。 3、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高家酒馆15号7楼
联系电话:(025)89691812 89691813
联 系 人: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
开户单位:见挂牌文件
开 户 行:见挂牌文件
账 号:见挂牌文件
2019年0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