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5月7日拍卖出让320国道以北2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衢市告字[2019]9号
经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19年5月7日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拍卖出让衢州市百家塘片区范围内2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地块面积 |
土地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使用年期 |
建设时间(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面积 |
建筑高度(m) |
绿地率 |
||||||||
|
衢市储(2019)4号 |
320国道以北,孙姜大桥以东,常山港南侧的百家塘片区一号地块 |
76495m2 |
城镇住宅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
≤1.30且>1.0 |
≤35% |
≤99443m2,其中商业≤3000m2 |
≤22 |
≥30% |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3 |
88000 |
26400 |
|
衢市储(2019)5号 |
320国道北侧,江山港以西、常山港以南的百家塘片区二号地块 |
80905m2,其中城镇住宅用地及其他商服用地面积75905m2、教育用地(幼儿园)用地面积5000m2 |
城镇住宅用地、其他商服用地、教育用地(幼儿园) |
≤1.30(幼儿园另行单独核算)且>1.0 |
≤35%(幼儿园另行单独核算) |
≤98676m2 (不包括幼儿园),其中商业≤4000m2。幼儿园≥5100m2 |
≤22 |
≥30% |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教育用地50年 |
3 |
90000 |
27000 |
注:拍卖地块规划指标详见《衢州市百家塘片区一号储备土地出让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衢资规条字[2019]01号)、《衢州市百家塘片区二号储备土地出让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衢资规条字[2019]02号)。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竞买成功后,必须在衢州市本级(不含柯城区、衢江区)申请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专营公司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无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竞买申请人应当于2019年5月6日前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6日下午4时整(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衢市储(2019)4号地块拍卖时间为2019年5月7日9时30分、衢市储(2019)5号地块拍卖时间为2019年5月7日10时整(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拍卖时,网上交易系统以 4 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 4 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二)拍卖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有竞买意向的竞买申请人,应在网上报名前,携带或邮寄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
(四)拍卖地块主要要求如下:
1.本次出让地块项目开发完成后的学区列入衢州市实验学校新湖校区。
2.本次出让地块项目开发完成后的住宅小区由衢州市西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社区管理。
3.本次出让地块经规划许可的低层建筑的地下空间部分(非人防)须办理不动产权证,不另行补交土地出让金。
4.本次出让地块项目除低层建筑外,全部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预制率不低于20%)。
5.衢市储(2019)4号地块内须配置不小于360平方米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底层不少于150平方米),内设电梯,设有单独出入口,由受让人统一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6.衢市储(2019)5号地块内须结合社区服务设施配置不少于80平方米的公共厕所和不少于8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及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底层不少于300平方米),内设电梯,设有单独出入口,由受让人统一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7.衢市储(2019)5号地块内须建设12班幼儿园一所,要求按照省级一级幼儿园标准设计建造,采用地下智慧接送系统,在地下设置不少于40个机动车泊位,并与住宅区地下车库相连。幼儿园由开发商统一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教育主管部门。
(五)现场咨询: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州市三江东路30号行政中心3号楼1019室。
(六)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八、联系地址: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州市三江东路30号行政中心3号楼1019室。
联系电话:0570-3862433、0570-3826776 联系人:梅女士 关女士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zggzy.com和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www.quzgt.gov.cn查询。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