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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苍南县5月31日至6月14日挂牌出让龙港新城城南大道南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9-05-10

关键字:苍资规告字[2019] 9 号

 苍资规告字[2019]  9 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苍政函〔2019〕72  号),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县龙港新城XC-6-2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苍南县龙港新城XC-6-21地块

宗地

面积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4148.69㎡,出让面积为641​48.69㎡

宗地坐落

苍南县龙港新城城南大道南侧、启源路东侧、世纪大道西侧、霞飞路北侧。

出让

年限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40年

容积率

≤2.2

地上总建筑面积

该地块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141127.1㎡,其中商业≤15000㎡

绿地率

≥35%

建筑高度

≤54米(其中住宅建筑高度不小于24米)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

建筑密度

≤22%

保证金

9972万元

   

起始价

49860万元(设有底价)

加价

幅度

 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挂牌开始时间

2019年5 月31 日10 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9年6  月14  日10 时00 分

备注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

2、具体指标与开发要求详见出让须知,具体规划技术指标以龙[2019]规划条件19号确定为准。

3、该地块内需配建社区居委会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40平方米;须配建社区警务室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以上建筑须沿路设置,其建筑面积包含在地块计入容积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之中,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给苍南县龙港新城开发建设中心。该地块内需设置垃圾房,建筑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包含在地块计入容积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之中)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例成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二)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新公司章程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竞买人如为苍南县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苍南县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竞买人如为苍南注册的企业也可在县内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利和义务负有连带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当地块竞价总价未达到64760万元时按价最高者得方式确定竞得人。当地块竞价总价达到64760万元时,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竞报配建配套用房(政策性住房)面积的程序,每次竞报面积增幅为10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的整数倍,并以竞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人,最高竞报面积为126000平方米,首个竞报最高配建面积的竞买人直接确定为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 2019 年 5 月 31 日10 时00分至 2019 年6 月 12日17 时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 年 6月 12 日17 时0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缴款方式:竞得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总地价款,余额竞得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

九、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

(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一楼)

联系电话:0577-68708510    0577-68708526

(二)、苍南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9号窗口(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7-68898574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 5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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