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安市7月10日至7月19日挂牌出让鑫港路北侧、鑫来路东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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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网挂[2019]030号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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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2019030001 | 鑫港路北侧、鑫来路东侧(金石翡丽郡东侧) | 79573 | 商住 其他商服用地 |
1<容积率≤1.80 | 30%≤绿化率 | 70 | 8000 | 35807.85 | 50(元/平方米) | |
二、竞买资格:竞买人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含暂定二级)资质的境内企业,或为有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含暂定二级)资质的境内子公司的境外企业。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均须具有上述相应条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06月18日至2019年07月09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海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nt.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9年07月10日 起至2019年07月17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7月17日15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http://www.landnt.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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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块编号:2019030001; |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1.竞得人如为海安市外注册企业,则需在海安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由新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新公司股权不得擅自转让。本条款由海安市行政审批局负责落实,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监督。 2.竞得人在取得《成交确认书》后10日内与海安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该项目须在土地交付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后3年内竣工验收。 4.该地块须按规划无偿提供下列公共设施:社区用房:不少于450平方米且不少于30平方米/100户,一层不少于50平方米,经验收合格后与相应分摊土地使用权一并无偿移交给政府;社区养老服务用房:不少于20平方米/100户,经验收合格后与相应分摊土地使用权一并无偿移交给政府;托儿所:不少于1000平方米,经验收合格后与相应分摊土地使用权一并无偿移交给政府;邮政服务用房:不少于25平方米,经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以上设施须在规划总平面图上明确。 5.规划及施工图设计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江苏省绿色发展条例》和《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要求,初步设计应含绿色建筑专项设计内容,且应符合《江苏省民用建筑设计方案绿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试行)》和《江苏省民用建筑设计方案绿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试行)》要求。 6.建筑产业现代化按《苏建科(2017)43号》和《海政办发(2018)15号》文件执行。该地块“ 要求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预制装配率达到50%的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50%,成品住房面积比例达到50%。”。 7.本次出让宗地竞得人于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50%的土地出让金,其余土地出让金于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缴清。竞得人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30日内交付土地。 8.本公告内容由海安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本期挂牌出让须知及有关附件办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海安市江海东路22号
联系电话:0513-81819597、88917374
联 系 人:曹艳燕 崔建军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自行选定
账 号: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确定
海安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06月18日
2019年0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