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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界首市8月28日拍卖出让规划任湾路西侧2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9-08-07

关键字:界自然资公告字〔2019〕7号

 界自然资公告字〔2019〕7号

经界首市人民政府批准,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二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

编号

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

 

 

竞价增幅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19〕

-17

规划任湾路西侧、规划滨河路北侧、规划徐寨路东侧、规划杨树路南侧

28499.5(合42.7492亩)

居住用地

70年

不大于1.5

不大于20%

不小于

35%

  5000

170万元/亩

1万元/亩

〔2019〕

-18

规划任湾路西侧、规划滨河路北侧、规划徐寨路东侧、规划杨树路南侧

56843.2(合85.2648亩)

居住用地

70年

不大于1.5    

不大于20%

不小于

35%

10000

〔2019〕-17号和〔2019〕-18号宗地建筑高度以不大于35米为主,局部高度不大于48米,不大于48米的楼栋数量不超过总楼栋的20%;其他详细指标按界首市城乡规划中心规划用地函【2019】11号文件执行

备注:1、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若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3家,直接转为现场竞价或挂牌方式出让(当有效报名人数只有1家竞买人报名时,转为挂牌;当有效报名人数有2家竞买人时,转为现场竞价)。

2、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竞买人资格及宗地要求:

1、参与竞买单位应为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或注册资本金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2、〔2019〕-17号和〔2019〕-18号宗地要求统一规划设计建设。

3、竞买人在申请竞买〔2019〕-17号宗地时须同时申请竞买〔2019〕-18号宗地,两宗地须同时报价、报价幅度相同、同时竞得。

4、〔2019〕-18号宗地地块内应配建一所12班的幼儿园,幼儿园建成后应无偿移交给教育主管部门,其他详细指标要求按界首市城乡规划中心规划用地函【2019】11号文件执行。

5、根据界建函〔2018〕28号文件规定:建成住宅小区要体现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绿色建筑不低于一星级标准(其他要求以界建函【2018】28号文件为准)。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8月7日至2019年8月26日,到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8月7日至2019年8月26日,到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8月27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9年8月28日16时在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中,招拍挂主持人的佣金费用由买受人支付(具体内容见拍卖出让文件)。

(三)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开发企业参加竞买土地的资金来源须使用合规的自有资金,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土地竞买资格。

(四)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叫价之上,每次报价增幅不得低于宗地报价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提出抗辩”。

(六)竞得人在出让成交后必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注册新公司需要延期的,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七)界首境外公司或组织竞得本宗地使用权的,必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界首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行业资质的全资子公司,新公司不得改变竞价时的出资构成,并由其与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付连带责任。具体详情见拍卖或挂牌出让文件。

(八)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签到土地出让合同的定金,定金为土地出让金额的20%,多余部分转作土地出让金,不足部分由受让人在签到土地出让合同当天按土地出让金总额的20%补足定金。

(九)出让金的缴纳:

(1)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剩余部分土地出让金(不计息);(2)2个月内缴清剩余部分土地出让金(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3)超过2个月缴纳的按违约处理。

(十)〔2019〕-17号和〔2019〕-18号宗地,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4个月内竣工。

(十一)拍卖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十二)竞得人除不可抗力外以任何理由逾期未履行上述要求的,市政府有权单方立即终止供地并没收合同定金。

(十三)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界首市人民路1号市政府院内东C一楼(国土资源局开发利用股)

联 系 人:王丽   王珏

 联系电话:0558-2851105

开户单位:界首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安徽界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20000332016110300000018

注意事项:1、土地竞买保证金须按时转入指定银行账户,延迟缴纳或缴错账户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2、转款时需备注地块编号和资金性质,如XX宗地竞买保证金

 

 

 

 

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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