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当涂县8月13日至8月22日挂牌出让太白镇青山路西侧等2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当自然资规出让告字〔2019〕第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政府批准,当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贰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申请截止时,竞买人不足三人,这两块土地按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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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
界址范围 |
土地面积 ( M2) |
土 地 用 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 限(年) |
起始价 (人民币)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人民币)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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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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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土挂 2019-12号 |
位于太白镇青山路西侧 |
20032.92平方米(30.05亩) |
商服用地 |
≤0.7 |
≤35% |
商服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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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2 |
1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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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土挂 2019-13号 |
位于太白镇青山路西侧 |
6061.74平方米(9.09亩)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0.6 |
≤30% |
商服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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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
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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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开发程度: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一般杆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2、出让金交付:土地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土地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交付。
4、动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个月内开工建设,在开工建设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5、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定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定金(成交额的20%)部分不予退还。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竞得人在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交纳土地登记费用,领取《国有土地不动产登记证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此次出让活动。
三、本次出让竞买申请截止时间2019年8月20日16时。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低于底价者除外)。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8月20日16时前,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获取出让文件。
五、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9年8月1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16时。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2019年7月23日8时至2019年8月12日16时,因申请竞买人不足三人,这两块土地按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并告知所有申请人。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19年8月20日16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19年8月20日16时。挂牌时间为2019年8月13日9时至2019年8月22日16时,地点为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管局二楼电子交易大厅)。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姑孰镇太白路)
联 系 人: 巫先生 黄先生
联系电话:(0555) 7166695
八、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当涂县财政局
开 户 行:徽商银行当涂支行
账 号:156160102100028626902
开户单位:当涂县财政局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当涂支行
账 号:185721403421
汇款附言栏填写:VADT012(土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当涂县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当涂支行
账号:34001656008059110123-0002
当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