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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海安市9月6日至9月16日挂牌出让河滨路南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9-08-15

关键字:海安市网挂[2019]037号

海安市网挂[2019]037号
 
        经海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安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19037001 河滨路南侧、新安路西侧(港龙中南·翰林首府西侧) 49314 商住
城镇住宅用地
1<容积率2.5060 建筑密度=21.53% 绿化率=30.04% 70 10000 38622.72 50(元/平方米)
 
       
        二、竞买资格:1、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对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参加土地竞买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4)欠缴土地出让金的;(5)在海安市范围内取得商业、办公、居住用地后,因企业自身原因未按期开发建设的。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08月15日至2019年09月05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海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nt.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9年09月06日 起至2019年09月13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9月13日15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http://www.landnt.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2019037001;
报名时间:2019年09月06日 09时00分 至2019年09月13日 15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9年09月06日 09时00分 至2019年09月13日 15时00分;
挂牌时间:2019年09月06日9时 至2019年09月16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1.竞得人如为海安市外注册企业,则需在海安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由新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新公司股权不得擅自转让。本条款由海安市行政审批局负责落实,海安高新区负责监督。 2.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竞得土地使用权的,须按规定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 3.竞得人于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在竞得人申请后30日内交付土地。 4.该项目须在土地交付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后3年内竣工验收。 5.该地块须按规划无偿提供下列公共设施:社区用房469.69m2,安排在7#、8#楼一层;社区养老用房212.14m2,安排在8#楼一层;邮政服务用房28.5m2,安排在6#楼一层。社区用房和社区养老用房验收合格后与分摊土地使用权一并无偿移交给政府,邮政用房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6.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江苏省绿色发展条例》和《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要求,且应符合《江苏省民用建筑设计方案绿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试行)》和《江苏省民用建筑设计方案绿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试行)》要求。 7.建筑产业现代化:按《苏建科(2017)43号》和《海政办发(2018)15号》文件执行。不享受《海政发(2015)37号》文4.4条和《海政办发(2019)84号》文件中关于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计容面积的政策。本条由海安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解释。 8.按规定标准配建人防设施,配建人防面积10249.516m2,位于地下二层停车库。 9.竞得人须按《回迁安置房一览表》中所列幢号、房号提供给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68套,建筑面积不少于900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宅和1000平方米普通商业用房用于安置,居住用房价格按4000元/m2计算,层次差价按40元/m2从第一层住宅开始计算(第一层层次差价为0),商业用房须为底层,价格按7500元/m2计算。上述安置房在竞得人按规定取得销售资格时,由海安高新区指定部门与竞得人办理回购款结算,竞得人按普通商品房销售为安置户办理购房及不动产登记手续。 10.竞得人需按所提供的总平面图实施建设,并向海安高新区管委会缴纳建设保证金2000万元,竞得人施工至四层且与户型要求一致时退还(不计息)。其中涉及安置的1、2、3、6号楼的户型图不得变更。 11.申请人需要规划文本的,可向海安高新区管委会领取(联系人:蔡峰;联系电话:13862725008),领取时缴纳5000元保证金,未中买人退还规划文本时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12.该地块竞得人建设围墙时,西侧、南侧退出让红线2米进行建设。 13.开发建设中涉及周边地块的,由土地竞得人自行与周边地块使用人协商解决;竞得人除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外,还须按国家、政府有关规定缴纳费、税。 14.本公告内容由海安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本期挂牌出让须知及有关附件办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海安市江海东路22号
        联系电话:0513-81819597、88917374
        联 系 人:曹艳燕 崔建军
        开户单位:海安市自然资源局
        开 户 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自行选定
        账       号: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确定
 
海安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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