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南县9月6日拍卖出让曹集南路西侧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南自然资告字[2019]17号
经阜南县自然资源委员会批准,阜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FN2019-38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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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亩)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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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FN2019-38号 |
曹集南路西侧、洪河路南侧、环南路北侧、苗集路东侧 |
65973.65平方米(合98.96亩) |
商住用地(商业及配套用房面积不大于4600平方米) |
不大于2.6 |
不大于20% |
不小于3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80 |
8000 |
1 |
备注: 1.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3家,直接转挂牌方式出让。2.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竞买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
1. 竞买人需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或以上资质公司法人,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人在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后,须承诺委托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施工企业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并选择具有不低于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机构负责本项目工程监理。
2.申请人须书面承诺:如受让该出让土地,保证工程质量标准不低于颍州杯质量标准;施工现场安全文明不低于市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要求;绿化工程单方投资不小于180元/平方米;小区供电、给排水、道路、燃气等附属设施按商品房小区标准建设,由竞得人负责实施。
3、受让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50%土地出让金, 9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及分期支付利息,否则,解除出让合同,定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及新建附着物。
定购量及价格:
受让人需按阜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既定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实施工程建设(以阜南县自然资源委员会审核通过的规划建设方案为准),建成后包括地上计容建筑面积和地下建筑面积在内的全部项目由阜南县人民政府整体回购用于征迁户的安置。具体为:
该宗地总建筑面积约22.9万平方米,地上计容面积约16.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7万平方米;项目建设商品住房约1449套(其中:户型120平方米左右的约1106套,110平方米左右的约202套,户型90平方米的约69套,户型70平方米的约72套)。
土地竞得人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同时与委托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政府回购合同。地上计容面积以同地段同类商品住宅市场评估价4300元/平方米计价、地下建筑面积以2600元/平方米计价(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不计价),对项目进行整体定购,具体结算以竣工后实测建筑面积为准。竣工结算时,如实测面积不大于政府定购合同约定面积,以实测面积为准;如实测面积大于政府定购合同面积,多出部分的面积由政府无偿取得。
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项目法人单位(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审批后的规划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工程变更按照规定必须上报县政府批准后方可变更。项目已委托的规划、勘探、设计等前期费用,按照相关委托协议,在支付定购价款时予以扣除(以合同约定价款为准)。
付款方式:
1、定购商品房开发建设工程单体一层结构封顶后,可办理该单体工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款项为:定购价款×(该单体工程批准预售面积÷总销售面积)×50%。其中:总销售面积=商品住宅面积+配套商业面积;定购房屋全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定购价款的50%;
2、定购商品房单体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并通过验收后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款项为:该单体工程批准预售面积×定购单价×20%。即定购房屋全部单体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并通过验收后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定购价款的70%;
3、定购房屋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全部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定购价款的90%;
4、定购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经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合格、办理完产权初始登记手续后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定购价款的95%;
5、定购价款的剩余5%待项目开发企业配合甲方完成安置分配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拨付至县住宅小区物业工程质量保修金专户,再由县住建局向其出具保修金缴存凭证,缴存期满后返还。
其他规定
1、该项目应自开工之日起28月内完成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并交付。延误交付的,经依法核定延误时间后,将延误时间内政府回购用于安置的棚改项目实际支付的临时安置费用,在回购款中予以扣除。提前完成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并交付的,按提前时间,给予1万元 /天的奖励。
2、竞买人在报名时提交相应承诺书,明确竞得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兑现承诺的,政府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已建设附着物;同时竞买人在取得该项目开发建设后应严格按照商品房开发规定缴纳各项税费,如不按期缴纳,将在支付定购价款时予以扣除。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9月4日,从阜南县人民政府网网站(政府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http://www.funan.gov.cn/public/column/4665101?type=4&action=list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9月4日,到阜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4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9月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9年9月6日15时在阜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二)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叫价之上,每次应价或报价增幅不得低于宗地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拍卖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四)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提出抗辩”。
(五)阜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及银行帐号
联系地址:阜南县鹿城镇赵集路49号阜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58-6765732 6765215 6766375
开户单位:阜南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开户行:阜南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20000594449710300000026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南支行营业部
账号:188747556613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阜南支行
账号:2081101021000038992
注意事项:1、土地竞买保证金须按时转入以上账户,延迟缴纳或缴错账户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2、账户任选一个,如分笔转款,必须转入同一银行账户。
3、转款时需备注相应地块编号和资金性质,即FN2019-38号竞买保证金。
阜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