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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2010)第31号)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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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现昆阳镇南岙村01地块和水头镇水头大道与五七省道交叉口东南侧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地址:平阳大厦20楼。具体组织实施由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出让地块概况和经济技术指标:
地块名称
地块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最高出让年限
土地 条件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昆阳镇南岙村01地块
19036m2
住宅
1.0~1.1
≤35%
≤30%
70年
五通
4396
900
水头镇水头大道与五七省道交叉口东南侧地块
16742m2
住宅、办公、宾馆、商业
2.0~3.0
≤30%
≤30%
商业、宾馆、办公40年、住宅70年
五通
12000
2400
昆阳镇南岙村01地块的填土方等其他配套设施由竞得人自行投入建设;
水头镇水头大道与五七省道交叉口东南侧地块宾馆用地不允许分割出售。
    三、竞买对象:水头镇水头大道与五七省道交叉口东南侧地块参加对象必须为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昆阳镇南岙村01地块参加对象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注:竞得人必须按对等资质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
    四、出让方式:拍卖出让。
    注:出让地块不设置保留底价。
    五、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出让有关事宜:
    申请人必须于2010年10月26日至2010年11月1日17时(工作日),向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详见拍卖须知),并获取拍卖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16时。保证金缴入帐户: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工行平阳县支行;帐号:1203283009049013987。
    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0年11月2日9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昆阳镇南岙村01地块的拍卖时间为2010年11月2日9时30分,水头镇水头大道与五七省道交叉口东南侧地块的拍卖时间为2010年11月2日10时30分。上述地块的拍卖地点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鳌江镇新河中路68-70号)。
    七、其他事项详见出让须知,出让须知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在申请截止时,如某宗地有效竞买人少于3个时,则该宗地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自2010年11月2日至2010年11月13日15时(工作日)。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申请,申请时间为2010年11月2日至2010年11月11日17时(工作日),已取得某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即可参与该宗地挂牌竞买。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11日16时。经审查,参加挂牌出让的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0年11月1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咨询电话: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63735023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193022
           昆阳镇人民政府     63882770
               水头镇人民政府     63873138
    十、网址:www.pyztb.com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0年10月9日
平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更正公告
    公告编号:平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2010第31号
    出让地块:昆阳镇南岙村01地块、水头镇水头大道与五七省道交叉口东南侧地块
    现将原公告第八点中“在申请截止时,如某宗地有效竞买人少于3个时,则该宗地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自2010年11月2日至2010年11月13日15时(工作日)。”更正为“在申请截止时,如某宗地有效竞买人少于3个时,则该宗地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自2010年11月2日至2010年11月15日15时(工作日)。”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0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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