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2010)第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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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平阳县万全轻工基地机械园B07-10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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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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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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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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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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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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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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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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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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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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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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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全轻工基地机械园B07-10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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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91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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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重金属吸附材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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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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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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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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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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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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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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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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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买对象:
地块竞买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上述相应产业要求的企业。如平阳县境外企业申请竞买的,申请人必须于报名前在平阳县境内登记注册与竞买地块产业要求相同的企业。申请人的竞买资格须经平阳县万全轻工基地管委会审查。
四、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五、起始价及增价幅度:挂牌报价采用增价方式,报价以万元为单位,每次增幅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或其整数倍。出让人有权根据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注:出让地块不设保留底价。
六、出让有关事宜:
参与竞买者必须于2010年10月22日至2010年11月2日17时(工作日)向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申请的同时应提交下列资料:竞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保证金交纳凭证、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另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缴入帐户: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工行平阳县支行;帐号:1203283009049013987。未成交者保证金在出让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成交者保证金充抵出让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 2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0年11月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竞得人除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全部地价款,在向发改、规划、环保、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立项、建设审批等事宜时,有关规费缴纳问题按平阳县人民政府【2010】73号专题会议纪要规定执行。契税、耕地占用税、公证费及其它税费按规定由竞得人自行缴纳。竞得人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到相关部门交纳契税、耕地占用税。
八、其他事项详见挂牌须知,挂牌须知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次挂牌时间为2010年10月22日至2010年11月4日15时(工作日),挂牌地点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鳌江镇新河中路68—70号)。
十、咨询电话:
平阳县国土资源 63735023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193022
平阳县万全轻工基地管委会 63886090
十一、网址:www.pyztb.com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0年9月30日
一、出让人: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地址:平阳大厦20楼。具体组织实施由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出让地块概况和经济技术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