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金湖县9月16日至9越5日挂牌出让金湖县塔集境内等8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金湖县挂[2019]17号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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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JG201939 | 金湖县塔集境内 | 13561 |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
容积率≤1 | 建筑密度≤55% | 15%≤绿化率 | 40 | 500 | 500 | 5(万元) |
| JG201942 | 金湖县塔集境内 | 10821 |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
容积率≤1 | 建筑密度≤55% | 15%≤绿化率 | 40 | 405 | 405 | 5(万元) |
| JG201943 | 金湖县塔集境内 | 485 |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
容积率≤1 | 建筑密度≤55% | 15%≤绿化率 | 40 | 20 | 20 | 1(万元) |
| JG201944 | 金湖县塔集境内 | 1235 |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
容积率≤1 | 建筑密度≤55% | 15%≤绿化率 | 40 | 45 | 45 | 1(万元) |
| JG201945 | 金湖县塔集境内 | 416 |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
容积率≤2 | 建筑密度≤55% | 15%≤绿化率 | 40 | 25 | 25 | 1(万元) |
| JG201946 | 金湖县塔集境内 | 45950 |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
容积率≤2.50 | 建筑密度≤55% | 15%≤绿化率 | 40 | 2945 | 2945 | 20(万元) |
| JG201951 | 金湖县黎城路东侧、健康路北侧 | 28358 | 商住 城镇住宅用地 |
1<容积率≤1.80 | 建筑密度≤30% | 25%≤绿化率 | 70 | 5995 | 5995 | 50(万元) |
| JG201952 | 金湖县神华大道南侧、华海路西侧 | 8241 | 商业 餐饮用地 |
容积率≤2.80 | 建筑密度≤35% | 15%≤绿化率 | 40 | 1615 | 1615 | 20(万元) |
二、竞买资格: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公司、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均可以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人须签订书面竞买协议,协议中应注明出资人各方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唯一受让人,成交后需在我县成立新公司,新公司中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法人不得变更,不得分割开发。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08月27日至2019年09月15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金湖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ha.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9年09月16日 起至2019年09月23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9月23日17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淮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ha.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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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块编号:JG201939; 2、地块编号:JG201942; 3、地块编号:JG201943; 4、地块编号:JG201944; 5、地块编号:JG201945; 6、地块编号:JG201946; 7、地块编号:JG201951; 8、地块编号:JG201952; |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1、JG201939号地块为保留地上建筑物出让,土地挂牌起始价不含地上建筑物价格,地块内建筑物评估作价13.72万元;JG201942号地块为保留地上建筑物出让,土地挂牌起始价不含地上建筑物价格,地块内建筑物评估作价312.18万元;JG201943号地块为保留地上建筑物出让,土地挂牌起始价不含地上建筑物价格,地块内建筑物评估作价13.82万元;JG201946号地块为保留地上建筑物出让,土地挂牌起始价不含地上建筑物价格,地块内建筑物评估作价1029.58万元;以上地块保留地上建筑物价款由竞得人在地块成交后缴纳到金湖县财政局。竞得人须凭金湖县财政局出具的缴款证明方可签订出让合同。保留的建筑物不得拆除。 2、JG201951号地块:(1)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金湖县人民政府签订《地块合作开发协议》。(2)商业须集中设置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酒店。(3)报名参加竞买时注册地不在本县的企业、公司、其他组织和个人,在竞得土地后必须在本县重新注册独立核算的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企业进行开发建设,新企业中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法人不得变更,其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立项的项目应符合《江苏省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资质等级要求。3、JG201952号地块需建设不小于10000平方米的商务酒店。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金湖县市民中心二楼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联系电话:0517-86930031
联 系 人:陈军 张荣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2019年0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