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南国土挂告字[20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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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南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南陵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M-02、04 | 宗地面积: | 1321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籍山镇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6 | 建筑密度(%): | <35 | ||||
绿化率(%): | ≥2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145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104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0年08月02日00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0年08月12日00时 | ||||||
备注: | 仅限于租、售给县经济开发区的企业。开发建设期限2年,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至竣工综合验收合格止。 |
宗地编号: | M-02、04地块 | 宗地面积: | 9382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籍山镇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8 | 建筑密度(%): | ≥50 | ||||
绿化率(%): | ≤1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 18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145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104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0年08月02日00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0年08月12日00时 | ||||||
备注: | 宗地的竞买保证金为1145万元人民币(含履约保证金400万元人民币、开发期限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宗地数一和二为一个项目。 |
宗地编号: | 大港小学南侧 | 宗地面积: | 3273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籍山镇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8 | 建筑密度(%): | ≤25 |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630万元 | ||||||
场地平整:仅指地上附着物的拆迁,不包括“五通一平”在内。 基础设施: | |||||||||
起始价: | 2948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0年08月02日00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0年08月12日00时 | ||||||
备注: | 开发建设期限1年,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至竣工综合验收合格止。宗地的竞买保证金为1630万元人民币(含履约保证金800万元人民币、开发期限保证金150万元人民币)。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07月13日 至 2010年08月01日 到 南陵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科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07月13日 至 2010年08月01日 到 南陵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8月12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08月12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南陵县招投标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M-02、04 号地块:2010年08月02日00时 至 2010年08月12日00时 ;
M-02、04地块 号地块:2010年08月02日00时 至 2010年08月12日00时 ;
大港小学南侧 号地块:2010年08月02日00时 至 2010年08月12日00时 ;
M-02、04 号地块:2010年08月02日00时 至 2010年08月12日00时 ;
M-02、04地块 号地块:2010年08月02日00时 至 2010年08月12日00时 ;
大港小学南侧 号地块:2010年08月02日00时 至 2010年08月12日00时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其他附加设置条件: 1、M-02、04地块内建设的蓝领公寓仅限于整幢或分层租、售给开发区内的企业,不得分户销售,具体由县开发区管委会把关。 2、大港小学南侧地块内须提交5%的廉租房,由政府按1500元/㎡的价格回购。该地块内还须配置社区服务用房一处,建筑面积≥600㎡,无偿提交政府;设置菜市场一处,建筑面积≥2000㎡;设置公共厕所一处,建筑面积60㎡;不少于集中绿地一处,集中绿地占地面积≥800㎡;设置运动场一处,可结合集中绿地一并设置,按国家及地方规定配置好物业用房。其他规划条件见南陵县建委规划设计通知书。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其他附加设置条件: 1、M-02、04地块内建设的蓝领公寓仅限于整幢或分层租、售给开发区内的企业,不得分户销售,具体由县开发区管委会把关。 2、大港小学南侧地块内须提交5%的廉租房,由政府按1500元/㎡的价格回购。该地块内还须配置社区服务用房一处,建筑面积≥600㎡,无偿提交政府;设置菜市场一处,建筑面积≥2000㎡;设置公共厕所一处,建筑面积60㎡;不少于集中绿地一处,集中绿地占地面积≥800㎡;设置运动场一处,可结合集中绿地一并设置,按国家及地方规定配置好物业用房。其他规划条件见南陵县建委规划设计通知书。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南陵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南陵县支行
银行帐号:1102301021000013135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南陵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南陵县支行
银行帐号:1102301021000013135
南陵县国土资源局
201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