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南国土拍告字[20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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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南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南陵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南陵县奎湖商业地块一 | 宗地面积: | 10904.7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原奎湖钢窗厂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8 | 建筑密度(%): | ≤35 |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495万元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起始价: | 395万元 | 加价幅度: | |||||||
备注: | 土地出让成交后,公示七个工作日期满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须按本方案约定支付。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履约保证金。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非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竞买的,须提供申请人在本地注册的承诺书。竞买申请人少于三个(不含三个)的,该拍卖地块不自动转为以挂牌方式出让。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非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竞买的,须提供申请人在本地注册的承诺书。竞买申请人少于三个(不含三个)的,该拍卖地块不自动转为以挂牌方式出让。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08月26日 至 2010年09月13日 到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08月26日 至 2010年09月13日 到 南陵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9月13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09月13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0年09月14日10时00分 在 南陵县招投标中心(籍山路人武部大楼东侧)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交纳竞买保证金帐户:
(一)户名:南陵县财政局
账号:20000253763110300000018
开户行:扬子银行南陵支行
(二)户名:南陵县财政局
账号:730001040011525
开户行:农行南陵支行
(三)户名:南陵县财政局
账号:34001676201053002890
开户行:建行南陵支行
(四)户名:南陵县财政局;
开户行:徽商银行南陵县支行;
帐号:1102301021000013135。
交纳竞买保证金帐户:
(一)户名:南陵县财政局
账号:20000253763110300000018
开户行:扬子银行南陵支行
(二)户名:南陵县财政局
账号:730001040011525
开户行:农行南陵支行
(三)户名:南陵县财政局
账号:34001676201053002890
开户行:建行南陵支行
(四)户名:南陵县财政局;
开户行:徽商银行南陵县支行;
帐号:1102301021000013135。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53-682096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53-682096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南陵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