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11月20日至11月30日挂牌出让南城祥龙路与南明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丽土告字〔2022〕46号
经丽水市人民政府批准,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22年11月20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公开挂牌出让丽水南城LJ-B-24-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一)土地坐落:地块位于丽水南城祥龙路与南明路交叉口西北侧(详见用地范围图)。
(二)土地用途:商业商务用地。
地块编号 |
土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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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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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南城LJ-B-24-2地块 |
39983 |
1.8-2.0 |
≤30
|
≥25
|
<57(需符合现行批复的丽水机场总体规划的净空限高要求) |
12531.74 |
3759.52 |
该地块带建筑设计方案出让,应按附带建筑设计方案实施建设。地块南侧用地红线与围墙之间的绿化由买受人负责建成后无偿交给政府。本项目自持部分地上建筑面积42437.28㎡(具体详见《丽水南城LJ-B-24-2地块建筑设计方案》),自持面积以不动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为准。该地块项目建成后自持部分须整体持有,不得分割销售、分割转让、分割登记、分割抵押。 |
(三)出让年限: 40年。
二、主要规划指标和起始价
注: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详见《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截至挂牌公告发布之日,在市区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除外。本次挂牌出让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竞买对象要求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竞得人如在景宁畲族自治县(含丽水经济开发区景宁民族工业园)无注册公司的,应在景宁畲族自治县(含丽水经济开发区景宁民族工业园)注册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竞得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后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六、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20日至2022年11月28日, 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挂牌出让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15时。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 挂牌时间为:2022年11月20日至2022年11月30日。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地块采用带方案公开挂牌方式出让,方案内容详见《丽水南城LJ-B-24-2地块建筑设计方案》。
(二)本项目自持部分地上建筑面积42437.28㎡(具体详见《丽水南城LJ-B-24-2地块建筑设计方案》),自持面积以不动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为准。该地块项目建成后自持部分须整体持有,不得分割销售、分割转让、分割登记、分割抵押。
(三)本次挂牌设出让底价。
(四)该幅地块的成交价款即为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竞得人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出让价款(不含相关税费)。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一次性缴清剩余土地出让价款。
(五)土地契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成交价款的3%由受让人向税务部门缴纳。
(六)供地条件为用地现状。申请人应于申请竞买截止日前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情况。若申请人竞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需签订《竞买标的物现状确认书》。交地时间为竞得人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之日起60日内。
(七)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八)挂牌过程全程网上运行,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丽水经济开发区景宁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丽水市南明山街道通济街36号232办公室)负责接受咨询。
九、联系方式
出让人: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 话:0578-2059523、2381372
联系人:魏女士、吴女士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