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松协示字(2025)第1号
经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区 | 地块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土地级别 | 土地面积(公顷) | 容积率(万/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价格 (万元) | 意向用地者 |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
松江区 | 松江区石湖荡镇SJS50002单元23A-09号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石湖荡镇金胜村塔汇等地块) | 东至辰塔南路、南至育恩路,西至23A-11地块,北至田图浜江 | 九级 | 0.95 | 1.8 | 征收安置房 | 征收安置房:70年 | 8042.00 | 上海汇智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求:本地块内应设置建筑面积不小于930平方米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老年活动室200平方米(计容)、居委会200 平方米(计容)、文化活动室100平方米(计容)、便民生活服务中心430平方米(不计容)。公共服务设施应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应临街布置,方便到达,相关建设内容应在建筑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权属无偿移交松江区石湖荡人民政府。该地块公共服务设施可与23A-04号地块共享。 2、住宅管理要求: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80%,计13746.96平方米以上。 3、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7183.7平方米。 |
备注 | 本地块与沪松协示字(2025)第2号公示地块实施组合出让。 |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5年01月25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荣乐东路2111号
单 位:上海市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201600
联系电话:021-57747543
联 系 人:费岑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结果在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ghzyj.sh.gov.cn/)以及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上海市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