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9月3日协议出让浦东新区航头镇下沙社区B2A-1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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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浦协信示字(2025)第2号
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 地块 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土地级别 | 土地 面积 (公顷) | 容积率 (万/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
1 | 浦东新区航头镇下沙社区B2A-1地块 | 东至东至B2A-3地块、B2A-4地块、B2A-6地块、南至青沙路,西至B2A-5地块,北至下沙西街 | 八级 | 2.59 | 2.0 | 征收安置房 | 征收安置房:70年 | 1、公共服务设施 根据控规要求,本地块内配置建筑面积不小于1160平方米(计容)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老年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养育托管点,建筑面积不小于36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生活服务点,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居委会,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以上公共服务设施需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且临街布置,方便到达,其中养育托管点需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及标准设置在一层。上述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航头镇政府。 2、住宅管理要求: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 80%,计40463.55平方米以上。 3、配套商业管理要求:(1)社区配套商业物业、商品住宅配套商业物业不得分证办理,不得分割抵押。(2)征收安置房和配套商业物业,由区政府指定部门整体回购。 |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2025年09月02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浦东新区锦安东路475号
单 位: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200137
联系电话:021-20585534
联 系 人:钟女士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信息在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ghzyj.sh.gov.cn)及上海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上海市南泉北路201号)予以发布。
2025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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