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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11月25日拍卖出让繁昌经济开发区等2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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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自然资规告字〔2025〕20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万元  

编号

地块

位置

土地

面积

规划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出让

方式

起叫

(始)价

保证金

FT2534

繁昌区

峨山镇

52099

商业用地

(旅馆用地)

容积率≤2.0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5%

40年

挂牌

10044.69

2010

FT2538

繁昌

经济开发区

40716

城镇

住宅用地

容积率≤1.7

建筑密度≤25%

绿地率≥30%

70年

挂牌

5020

1004

二、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个人或自然人不得参与竞买。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包括以个人名义申请竞买、约定竞得后成立公司作为受让人进行开发建设等情形。

自然人不得参与竞买、容积率不得≤1.0,不得用于建设别墅和私家庄园。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出让,上述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且不低于起始价)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http://whsggzy.wuhu.gov.cn/STPBidder/member Login)进行。申请人也可以通过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官网首页指引登录系统,下载《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手册》,并认真阅读。参与报名的申请人均视为自愿接受《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手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交易的最终结果。

五、申请人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并取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资格(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数字证书及入库流程请参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hsggzy.wuhu.gov.cn/whggzyjy/)“服务指南”栏目中的“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和“主体库注册办理指南”。

六、竞买申请

(一)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申请。

(二)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25日16:00时期间,凭数字证书(CA)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并提交竞买申请,竞买申请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申请人可采取网银转账、柜台转账等方式,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交入该竞买保证金子账号,在线上传《竞买申请书》、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等报名资料进行报名。

(三)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且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将在2025年11月25日17:00时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截至2025年11月25日17:00,如获得竞买资格的报名人等于或超过三家,则进入拍卖出让程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时间定于2025年11月26日上午9:00;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时,即转入挂牌出让程序,挂牌时间定于2025年11月25日8:00至2025年12月5日10:00;在挂牌期间,至2025年12月4日16:00前,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我局将在2025年12月4日17:00之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确认其竞买资格。具备竞买资格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按规则进行报价。

网上交易成交后,竞得人可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并在3个工作日内,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到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的,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相关事项

(一)土地开发程度:1.土地以“净地”方式进行交付(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2.地下管线(管道)、地下障碍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二)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若新注册成立公司,竞得人须在新公司内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

(四)竞得人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出让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出让人有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五)该宗地竞得人通过市场化销售的商品房均应在交付业主前完成房屋的首次登记。

(六)其他详见《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繁昌区JKQ03-4-05部分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繁昌区城东新区FE02管理单元03街区FE02-03-15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和《芜湖市繁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九、其他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加价幅度均为5万元的整数倍。

(三)成交款支付方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照出让文件确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

(四)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付土地,其中FT2534地块应在6个月内动工建设,建设工期为12个月(具体以出让合同约定开、竣工日期为准);FT2538地块应在12个月内动工建设,建设工期为36个月(具体以出让合同约定开、竣工日期为准)。

(五)根据芜湖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制度要求,同时加强市区两级联动,繁昌区以“带您办、帮您办、助您办、马上办、全程办、免费办”的“六办”服务理念,为企业提供项目咨询、指导、协调、代办的全覆盖、全流程、全方位免费代办服务,变企业“跑动”为政府“跑腿”,积极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全面提升企业幸福感、获得感。帮办代办联系电话:0553-7910351。

(六)符合小型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要求的项目,可根据繁昌区财政局、繁昌区住建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小型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奖励政策的规定》(繁财预〔2022〕79号),申报享受相关奖励政策。

(七)其他事项详见《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手册》和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

联 系 人:胡先生、肖先生

联系电话:0553-7910350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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