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国土资源局2月23日至3月4日拍卖出让三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1-02-16

关键字: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10)213、214、215号文件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苍南县龙港镇中心区A-2-A、A-2-07、A-2-08三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总建筑面积(㎡)
 
苍南县龙港镇中心区A-2-A地块
 
位于龙港镇龙宜大道以东,通园路以南,公园街以西,文化路以北
 
规划总用地面积61853平方米,出让面积46351平方米
 
住宅用地
 
≤2.3且≥1.0
 
≤30%
 
≥30%
 
≤106607.0(不包括地下室等不计入容积率面积)
 
住宅七十年
 
68000万元
 
13600万元
 
苍南县龙港镇中心区A-2-07地块
 
位于龙港镇世纪大道以北,龙宜大道以东
 
规划总用地面积15777平方米,出让面积13576.5平方米
 
商住用地
 
≤2.6且≥1.0
 
≤40%
 
≥25%
 
≤35299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20000平方米(不包括地下室等不计入容积率面积)
 
住宅为七十年,商服为四十年
 
22000万元
 
5000万元
 
苍南县龙港镇中心区A-2-08地块
 
位于龙港镇世纪大道以北,达到街以东
 
规划总用地面积10415平方米,出让面积8033.5平方米
 
商住用地
 
≤2.2且≥1.0
 
≤40%
 
≥25%
 
≤17673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10000平方米(不包括地下室等不计入容积率面积)
 
商服用地四十年,住宅用地七十年
 
11000万元
 
2500万元
 

  二、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三、参加竞买对象:苍南县龙港镇中心区A-2-A、A-2-07两地块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开发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外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后,须在苍南注册成立独立法人的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苍南县龙港镇中心区A-2-08地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开发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外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后,须在苍南注册成立独立法人的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四、拍卖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拍卖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    2 23日至 2011 34日(节假日休息)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可于 2011 3 7日至 2011 3 911:00时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139 11:00 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 2011 39 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 2011 3 915:00时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举办。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热点聚焦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