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宁市10月21日至11月5日挂牌出让群利路东侧等3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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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自然资告字〔2026〕58号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序号 | 地块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公顷) | 土地用途 | 产业定位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1 | 海自然字26213号 | 海宁市群利路东侧、洛塘河北侧 | 6.0523 | 一类城镇住宅用地 | 房地产开发 | 1.01-1.05 | ≤36% | ≥20% | 70 | 13000 | 65000 |
2 | 海自然字26214号 | 海宁市联合路193弄东侧、三里亭路北侧 | 0.6588 | 二类城镇住宅、零售商业用地 | 房地产开发 | 1.01-1.3 | ≤35% | ≥25%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1340 | 6700 |
3 | 海自然字26215号 | 海宁市联合路南侧、沿泾港西侧 | 3.3426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房地产开发 | 1.01-1.05 | ≤25% | ≥30% | 70 | 6260 | 31300 |
二、挂牌出让竞买对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可参加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二)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均为房地产开发项目,须按《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房地产开发有关规定进行开发建设;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建房规〔2026〕3号)文件精神,3宗地均要求现房销售。
三、竞得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
五、本次挂牌公告时间: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20日;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1月3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3日16:00);
挂牌时间:
海自然字26213号地块挂牌起始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10: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4日10:00;
海自然字26214号地块挂牌起始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10: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4日14:00;
海自然字26215号地块挂牌起始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10: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5日10:00;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详见须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须知》。《挂牌出让须知》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八、联系方式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尚德路99号海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7657729 陆女士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海宁市梅园路203号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7228170 沈先生 曹女士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00-17:00
九、其他事项:
1.海自然字26213号地块待东侧地块竣工后,两宗地须实施统一管理,宗地间不得设置围墙,内部物业、绿化、道路、出入口、文化体育设施等须共享共用;
2.海自然字26214号地块零售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大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各用地比例与相应功能的建筑面积占比要求一致;地块清障工作由海宁市土地收储中心负责在交地前完成。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