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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北市11月24日至12月3日挂牌出让烈山区望阳路北等3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6-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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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自然资规告字〔2026〕15号


经淮北市人民政府批准,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挂牌出让四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

具体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出让文件,土地面积以最终发证面积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本次挂牌活动,被中国执行信息网和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竞买人,不得参与土地竞买。

三、竞买申请与登记

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1.申请书;2.营业执照(正副本);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6.联合竞买的需提供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参加竞买的操作人及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律加盖公司印章。

竞买保证金帐户名称:淮北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1、开户行:建行淮北惠黎支行

账  号:34001642208059300000

2、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

账  号:1331201021000314696

3、开户行:工行淮北牡丹支行

账  号:1305020029024905793

4、开户行:农行淮北相山支行

账  号:12615001040023934

备注:交款单位名称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四、报名、挂牌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1日(周二)下午17时30分。

报名地点:淮北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人民路238号粮食大厦五楼)。申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淮北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同时竞买保证金须足额进入保证金专户)。通过资格审查的, 将发放《资格确认书》作为参加竞买的凭证。

2.挂牌时间:2026年11月24日(周二)上午9时至2026年12月3日(周四)上午9时。在挂牌公示期截止前,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挂价。竞买人于2026年12月3日(周四)上午9时至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席现场挂牌会,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最终截止时间以现场主持人宣布为准,在截止时间内可多次报价。

挂牌现场地点: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北市人民中路197号,孟山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南角,淮北市招商大厦2楼)。

五、其他出让条件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竞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不低于底价)。

2、土地竞得人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定金为总成交价款的20%。

3、土地开发程度: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出让范围内地下管线(管道)、地下障碍物及其它建(构)筑物等均由竞买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出资解决。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4、淮自然资规挂(2026)27-29号宗地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用地清单制”工作要求,烈山区人民政府需分别征求文物、供水、供电、人防、环保等部门意见,并按各部门反馈意见做好后续事宜的协调处理工作。

5、淮自然资规挂(2026)27-29号宗地土地竞得方按相关规定自行出资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做好地块内地质勘察、地质灾害评估及地基稳定性评价等工作,并按照报告及评价结果自行出资做好处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建筑施工和使用安全,涉及相关问题均由烈山区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解决。规划出让范围内地下如有污水管线、供水管线等管道及其它建(构)筑物,由土地竞得方自行出资解决。

6、淮自然资规挂(2026)30号土地出让后,地面附属物可由竞得人无偿使用,但应符合安全、消防等要求,若竞得人要求拆除,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按照竞得人要求期限无条件拆除。

7、淮自然资规挂(2026)30号宗地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72号)要求,相关部门做好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建设工期及亩均税收的控制。拟建设项目设计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各项控制指标按照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部门批准的内容执行。

8、淮自然资规挂(2026)30号宗地按照“标准地”模式供地,相关控制性指标须满足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制定的标准,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要与土地竞得方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由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监督实施。

9、淮自然资规挂(2026)27-29号土地出让后,由烈山区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时间交付土地,并依法解决由此引起的所有纠纷。

10、淮自然资规挂(2026)30号宗地实行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现状出让、现状交付,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自行向受让人办理土地移交手续。

11、其他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为准。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灵莉 (保证金咨询)0561-3053689

周  韵 ( 业务咨询 )0561-3053625

网  址:http://zrghj.huaibei.gov.cn

         http://ggzy.huaibei.gov.cn

         http://www.landchina.com

 

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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