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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国土资源局3月22日至4月4日挂牌出让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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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经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桐庐县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编号
地块坐落
出让面积(㎡)
用途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桐政储出【2011】13号
桐庐县城春江路与龙潭路交叉口东侧地块,桐庐县城
36297
居住用地(拆迁农居安置保障性限价房用地,可兼容商业、办公用地)
1.5<容积率≤2.0
≥30%
25%≤建筑密度≤35%
 
注:地块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二、挂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凡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价,也可以联合竞价。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每一幅地块参加竞价的条件和规划条件详见各宗地挂牌文件)。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点
本次土地挂牌地点设在桐庐县桐君街道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6楼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71-64217661。
四、本次挂牌报价时间自2011年3月22日 9:00起至2011年4月4日 16:00整止(工作日)。
报名截止时间:参加挂牌竞买的竞买人可在2011年3月22日至2011年3月31日期间工作日,提交挂牌须知规定应提交的有关文件,并填写挂牌出让报名表,向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缴纳保证金后,办理挂牌申请手续。
五、本次挂牌出让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有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可于2011年3月2日起到桐庐县桐君街道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6楼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索取。
 
桐庐县国土资源局、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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