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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国土资源局3月24日至4月7日挂牌出让一幅(苍土告字[2011]002号)国有建设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1-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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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苍南县汽车贸易园A-4地块 宗地面积:  7182.2平方米 宗地坐落:  灵溪镇苍南大道以西、环城路以南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0.7 建筑密度(%):  ≤40
绿化率(%):  ≥1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2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870万元 加价幅度:  5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1年03月24日08时3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1年04月07日15时00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①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取得宝马、奥迪、奔驰轿车(均含国产)等高端品牌之一在苍南县境内经营意向书或授权书公司、企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挂牌,竞买保证金为200万元。②已取得上述等高端品牌授权书的县外公司、企业竞得后须一个月内在苍南县登记成立全资新公司,并在该地块建设上述轿车品牌4S店。③持有上述等高端品牌意向书的公司、企业竞得后则须在6个月内取得该意向品牌在苍南的经营授权书,若是县外公司、企业的则须在取得授权书后一个月内在苍南县登记成立全资新公司,并在该地块建设上述轿车品牌4S店。如期限届满未取得授权书,则出让地块竞得无效,且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3月14日2011年03月23日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3月24日2011年04月07日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4月07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4月07日11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苍南县汽车贸易园A-4地块号地块:2011年03月24日08时30分2011年04月07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708510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苍南县工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1203284029200238885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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