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国土资源局3月24日至4月7日挂牌出让一幅(苍土告字[2011]002号)国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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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苍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苍南县汽车贸易园A-4地块 | 宗地面积: | 7182.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灵溪镇苍南大道以西、环城路以南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7 | 建筑密度(%): | ≤40 |
绿化率(%): | ≥1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0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87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1年03月24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04月07日15时00分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①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取得宝马、奥迪、奔驰轿车(均含国产)等高端品牌之一在苍南县境内经营意向书或授权书公司、企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挂牌,竞买保证金为200万元。②已取得上述等高端品牌授权书的县外公司、企业竞得后须一个月内在苍南县登记成立全资新公司,并在该地块建设上述轿车品牌4S店。③持有上述等高端品牌意向书的公司、企业竞得后则须在6个月内取得该意向品牌在苍南的经营授权书,若是县外公司、企业的则须在取得授权书后一个月内在苍南县登记成立全资新公司,并在该地块建设上述轿车品牌4S店。如期限届满未取得授权书,则出让地块竞得无效,且没收竞买保证金。
①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取得宝马、奥迪、奔驰轿车(均含国产)等高端品牌之一在苍南县境内经营意向书或授权书公司、企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挂牌,竞买保证金为200万元。②已取得上述等高端品牌授权书的县外公司、企业竞得后须一个月内在苍南县登记成立全资新公司,并在该地块建设上述轿车品牌4S店。③持有上述等高端品牌意向书的公司、企业竞得后则须在6个月内取得该意向品牌在苍南的经营授权书,若是县外公司、企业的则须在取得授权书后一个月内在苍南县登记成立全资新公司,并在该地块建设上述轿车品牌4S店。如期限届满未取得授权书,则出让地块竞得无效,且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3月14日 至 2011年03月23日 到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3月24日 至 2011年04月07日 到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4月07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4月07日11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苍南县汽车贸易园A-4地块号地块:2011年03月24日08时30分 至 2011年04月07日15时00分 ;
苍南县汽车贸易园A-4地块号地块:2011年03月24日08时30分 至 2011年04月07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708510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苍南县工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1203284029200238885
联系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708510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苍南县工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1203284029200238885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