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5月21日至5月31日挂牌出让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北、东河槽西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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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国土告字(2010)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包头市人民政府批准,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对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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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出让
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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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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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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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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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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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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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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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起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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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
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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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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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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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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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北、东河槽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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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用地面积为85213.05M2(合127.82亩),其中代征道路面积10531.49 M2(合15.80亩),代征绿地面积11690.49 M2(合17.54亩),净用地面积62991.07 M2(合94.49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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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可兼容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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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70年
商业
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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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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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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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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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2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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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元/平方米或3元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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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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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需满足挂牌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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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及挂牌出让文件另有规定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4月30日至2010年5月27日,到包头市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获取挂牌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4月30日至2010年5月27日17:00时止,到包头市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27日16:00时(以资金划入指定账户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0年5月27日17:0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时间:2010年5月21日至2010年5月31日16:00时止。
挂牌地点:包头市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包头市昆区团结大街129号)。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者可对拟出让地块自行踏勘。
(三)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传真,电子邮件和邮寄报名。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将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联 系 人:雷向红 闫姝
联系电话:0472---6978791 0472---6978661
包头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