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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铅山县8月30日拍卖出让城南外环路北侧、县委党校西侧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铅山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8-09

关键字:铅山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铅国土告字[2011]13号
  经铅山县人民政府批准,铅山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360910110016号地块位于铅山县城南外环路北侧,东至县委党校及360910110017号地块,南至外环路,西至道堂路,北至福纬三路;360910110017号地块位于铅山县城南福经一路西侧,东至福经一路,南至县委党校,西至360910110016号地块,北至福纬三路。
宗地编号 地块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起始价 保证金 加价幅度
(㎡)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年) (万元) (万元) (万元)
 360910110016  铅山县城南外环路北侧、县委党校西侧 60522.1 住宅  2-2.2  ≥35  ≤33 70 9900 3000 5
 360910110017  铅山县城南福经一路西侧、县委学校北侧 12546.8 住宅  1.8-2  ≥35  ≤35 70 1880 600 5
备注:360910110016: 本宗地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7-15%,住宅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85-93%。 
   360910110017: 本宗地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7-12%,住宅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88-93%。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申请人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8月10日2011年08月29日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铅山县土地储备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8月10日2011年08月29日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铅山县土地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8月29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8月29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8月30日09时00分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拟出让两宗地均采用设置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整地出让。买受人必须在成交后30日内交付成交地价款的50%,余款在成交后60日内付清,付清地价款后30日内出让人将土地按现状交付给买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铅山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 系 人:盛女士
     联系电话:0793-5353660
     开户单位:铅山县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铅山支行
     银行帐号:202703110000000278
铅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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