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12月26日至1月9日挂牌出让荷花路南侧(E-25e)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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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2012〕7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鹿城区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将公开挂牌出让温州市荷花路南侧(E-25e)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实施该宗地块的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有关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一)地块位置:鹿城区荷花路南侧地段
(二)地块范围:具体位置和四至范围见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测绘的G2011-453改土地勘测定界报告所示;
(三)土地面积:2409平方米(折合3.6135亩);
(四)土地用途: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兼容批发零售用地);
(五)规划容积率:<4.25;
(六)规划建筑密度:<45%;
(七)绿地率:≥20%;
(八)土地开发程度:保持原状;
(九)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商服用地40年;
(十)土地使用标准: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10230平方米,其中,商业用地<1600平方米,建筑高度≤60米;
(十一)动工及竣工时间:出让人提供土地之日起365天内动工、提供土地之日起1460天内竣工。竞得人未能按照约定日期或出让人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或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十二)其它要求:
1、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进行开发建设,不得超过规划设计条件规定的指标,建筑总体空间布局及控高应符合规划设计条件附图要求。
2、用地范围内涉及的公共服务设施等配套建设工程,必须按《温州市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2012〕规划条件053号)规定无偿负担建设,建成后按规定移交。
3、地块的地下空间首先要确保和满足人防等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的需要。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配电等公共配套设施用房外,其余建筑面积单独计算地下容积率指标。单独计算地下容积率指标的建筑面积地价款按中标楼面价在项目复核验收时计算收取。
4、非兼容的地下机动车位可由竞得人转让或出租,并按规定另行收取地价款。具体缴纳方式如下:(1)单价:1926元/平方米;(2)缴纳方式:根据规划部门审批的项目设计方案中地下室面积减去结建人防面积预收取该部分地价款;工程竣工后按规划部门实际核定的建筑面积以上述单价标准结算地价款。
5、有关建筑面积指标计算按《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试行)》及温政办〔2011〕62号文规定执行,项目竣工后实测建筑面积超出规划许可指标的,按温政办〔2010〕45号文执行。
二、挂牌出让起始价、增价幅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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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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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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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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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幅度(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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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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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荷花路南侧(E-25e)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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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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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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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地块的挂牌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需缴纳的邮电、消防等零星配套费;上述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三、参加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若由两家以上联合参加上述地块竞买的,应当事先递交联合竞买协议,拟成立新公司的,竞得后必须按照联合竞买协议约定成立具有相应开发资质的新公司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竞得地块进行开发。自然人、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并在竞得后按申请书的约定成立具有相应开发资质的公司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竞得地块进行开发。
四、参加竞买者应当在2012年12月6日至2013年1月7日下午5时向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报名登记,并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法人报名时,须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件和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递交由委托人签名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报名时,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等证件和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递交由委托人签名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竞买人须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下表: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7日下午5时(即报名截止时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最后截止时间)。上述地块竞买保证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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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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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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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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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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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荷花路南侧(E-25e)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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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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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抵作地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13年1月8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出让时间:2012年12月26日上午9时至2013年1月9日下午3时。
七、挂牌出让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民航路128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八、缴入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账号: 1203206009201052538
九、联系方式:
土地交易处服务窗口: 0577-88151021 章先生
土地交易处: 0577-88151126 金先生
地块联系人: 0577-56588264 陈先生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http://www.wzzbtb.com
二○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