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9月12日至9月25日挂牌出让大公镇北凌村6组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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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海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大公镇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 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位于大公镇北凌村6组,规划用地面积2158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务金融(金融)用地,容积率≤0.8,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低层。该宗地出让年限40年,挂牌起始价为1250元/㎡(总价269.75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加价幅度为10元/㎡或的10元/㎡整数倍。宗地四至及规划建设主要指标详见宗地出让红线图、规划设计条件。
二、本次出让土地的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金融经营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8月21日至2013年9月11日到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土地交易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9月12日至2013年9月23日16时前到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土地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23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规定提供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和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将在2013年9月2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土地交易窗口;挂牌时间为2013年9月12日9时至2013年9月25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申请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挂牌起始价加一个加价幅度为报名人认可的最低报价。若报名人为一人且未报价的,默认以挂牌起始价加一个加价幅度成交(报名人已报价的除外)。
3、中买人必须于挂牌成交后10日内与海安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于土地成交后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大公镇于中买人缴清成交价款后1个月内划交土地,交地条件为净地,周边基础设施为现状。
4、本公告内容由海安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公告中相关文件由出具单位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本期挂牌出让须知及有关附件办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
联系电话:0513-81819597、88917374。
互联网址:江苏土地市场网(www. landjs.com)。
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haian.gov.cn)
联 系 人:卢飞 韩永香 崔建军。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