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3月4日拍卖出让汤王大道东侧、杜仲路南侧、仙翁路西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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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2014-8 | 宗地面积: | 126660.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汤王大道东侧、杜仲路南侧、仙翁路西侧 |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6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5200万元 | ||||||
| 起始价: | 304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 备注: | 用途:商住用地(商业比例40%)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开发房地产的要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2014-8号地块的竞买人资格要求:
1、竞买人应为注册资金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的国有企业法人;
2、竞买人或其子公司需具有图书经营资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02月12日 至 2014年03月03日 到 亳州市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02月12日 至 2014年03月03日 到 亳州市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3月03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03月03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4年03月04日16时00分 在 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我局将在2014年3月3日17:30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2014-8号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获取出让文件的时间顺延至2014年3月11日17时,挂牌时间为2014年3月4日至2014年3月13日16时止.
其他
(一)2014-8号地块的商业部分自持比例不低于60%且不小于6万平方米,其中商业综合体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由上市商业公司运营;文化商业业态面积不小于1万平方米,其中配套图书城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
(二)上述地块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2014-8号地块竞得人应于十个工作日内与亳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它地块竞得人应于三个月内与亳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2014-8号地块竞得人必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的50%,5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的70%,余款在一年内缴清。其它地块竞得人必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
(四)2014-1、2、3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开户单位: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财政局
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亳州市分行
帐 号:20334160000100000557132
其它地块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市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亳州光明支行
帐 号:179706877270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王金芳 李剑
联系电话:0558-5120173
开户单位:亳州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亳州市光明支行
银行帐号:179706877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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