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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遂昌县6月13日至6月23日挂牌出让遂昌县云峰街道湖边村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遂昌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4-05-23

关键字:遂昌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遂昌县人民政府批准,遂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出让

宗地

地块

位置

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起始价

(万元)

每次加价幅度(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1

云峰街道湖边村P(2014)01号地块

遂昌县云峰街道湖边村

4038

商住用地

1.0-3.99

≤72.32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420

≥10

150

2

新路湾官溪村商服用地

遂昌县新路湾镇官溪村

675

商服用地,用于村级服务项目建设

1.3-2.12

≤20

≤59

40

22

≥0.3

8

备注:云峰街道湖边村P(2014)01号地块由三个相邻独立地块组成,三个地块面积分别为1575平方米、2202平方米、261平方米,该地块规划建筑设计图纸由浙江遂昌东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设计并提供。

挂牌起始时间

2014年6月13日上午8时3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4年6月25日下午15时30分

  二、竞买人资格

  1、云峰街道湖边村P(2014)01号地块:本地块用于房地产开发,竞买人在竞得本地块后,必须在开工前取得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进行开发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自然人、遂昌县域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如竞得本地块,必须在竞买成功后两个月内在遂昌注册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新公司名称、主要股东及大股东所占比例在报名时约定。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新路湾官溪村商服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时,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等;

  (3)联合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6月13日至2014年6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4:30,节假日休息)到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遂昌县城君子路96号)办理报名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竞买保证金帐户名: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遂昌县支行,账号:350665555107。提交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帐;须在报名时足额到达账户并向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要缴纳凭证。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挂牌时间为: 2014年6月13日08时30分起 至 2014年6月23日15时30分止。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价,最高挂牌价低于保留价的不成交。

  (三)本次出让地块的竞得人必须在2014年7月9日之前到遂昌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视为违约,遂昌县国土资源局有权取消竞得人的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次挂牌地块的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2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四)本次出让宗地的交付条件为挂牌时现状土地利用条件。出让地块的具体位置详见用地红线图,具体建设指标详见遂建规条(2014)08号《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遂村建规条(2014)6号《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用地红线以出让土地规划用地红线范围为准。

  (五)云峰街道湖边村P(2014)01号地块建成后由浙江遂昌东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回购,有关建设和回购相关条款详见浙江遂昌东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P(2014)01号地块建设和回购特别规定》。

  (六)动工时间和竣工时间:根据《P(2014)01号地块建设和回购特别规定》,云峰街道湖边村P(2014)01号地块必须在竞买成功后2个月内动工建设,并在地块竞买成交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450天内全面竣工验收并交付给浙江遂昌东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新路湾官溪村商服用地的动工时间为出让宗地交付后6个月内,竣工时间为出让宗地交付后2年内。

  七、联系电话:0578-8121388(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8-8122701(遂昌县国土资源局)

  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 http://cgzb.suichang.gov.cn/

 

 遂昌县国土资源局

                       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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