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岭市10月21日拍卖出让新河镇长屿村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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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16年10月21日上午10时,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龙大道555号)拍卖出让温岭市新河镇XH070206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地块位于新河镇长屿村,出让土地面积6975平方米, 出让用途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出让期限为居住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出让地块建筑密度不大于35%,容积率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3350平方米且不大于4000平方米(包含物业管理经营用房),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限高60 米。 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温建规许〔2016〕51号文件。
二、出让方式、起始价及保证金
公开拍卖方式出让,起始价为47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00万元,并设置保留价。该宗地报名者不足3家,则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受让人须在拍卖(挂牌)成交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全部出让金,并按规定交纳契税和印花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另行收取。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受让人在开发(建设)时必须具备该项目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
四、报名要求
1、有意参加竞买的,请于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19日(工作时间),到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领取出让文件资料。报名时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申请书、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委托报名的,持申请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申请人在参加报名时需以竞买人的名义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出具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竞买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前存入温岭市财政局保证金指定帐号,否则报名不予接受。
3、拍卖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19日工作时间(截止2016年10月19日下午4时)。如报名者不足3家,则该宗土地在2016年10月20日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挂牌时间:2016年10月20日上午9时起至2016年11月3日下午3时止的工作时间内。挂牌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下午4时。
4、本次拍卖(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相关出让文件。
五、其他事项
1、咨询电话:0576-89933593 86109764 86109748
现场踏看联系电话:0576-86598050 13505862466
2、网 址: http://www.wlztb.com.cn.
http://www.wlgt.gov.cn
3、帐 号: 温岭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
帐 号:1207041109064036665
开户行全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
帐 号:100464228360018888
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