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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缙云县11月23日至12月2日挂牌出让安居路以西,石兴路以东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缙云县国土资源 发布时间:201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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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缙云县人民政府批准批准,缙云县国土资源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壶镇镇团结地块 宗地总面积:  15906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东面现状为团结小学,南面为安居东路,西面为石兴路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3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813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312916BA0013
 场地平整:按现状 基础设施:三通,即通路、通水、通电
起始价:  2860万元 加价幅度:  
挂牌开始时间:  2016年11月23日08时3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02日10时00分
备注:  住宅70年,商业40年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对象为浙江省内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且在我县没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须经缙云县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11月11日 至 2016年11月30日 到 壶镇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11月11日 至 2016年11月30日 到 壶镇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11月30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电大楼六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壶镇镇团结地块 号地块:2016年11月23日08时30分 至 2016年12月02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壶镇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联 系 人:杨先生 吕先生
    联系电话:0578—316352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缙云县国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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