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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枞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枞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2017-C1 |
宗地总面积: |
28811.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枞阳县城规划区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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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8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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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5002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备注: |
1.该宗地出让年限为:居住70年,商业40年;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拍卖顺转挂牌方式出让,若在2017年8月1日资格确认截止日时,地块竞买人不足法定人数时,则自动转为挂牌方式进行。同时领取文件、提交竞买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进账时间顺延至2017年8月9日16:00时止; 3.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8月11日17:00分前确认其挂牌竞买资格; 4.挂牌时间:2017年8月2日至2017年8月11日期间内(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30); 5.挂牌截止时间:2017年8月11日挂牌时间截止前30分钟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 6.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7.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踏勘现场,也可要求枞阳县土地收购中心工作人员组织现场踏勘; 8.本次出让的土地若地块内埋设有地下排污管线等设施均由竞得人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处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7月13日 至 2017年08月01日 到 枞阳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市场股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7月13日 至 2017年08月01日 到 枞阳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市场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8月01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8月01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8月02日09时30分 在 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枞阳县国土资源局四楼
联 系 人:吴先生、许先生
联系电话:0562-2975519,18956979721,18956979505
开户单位:枞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枞阳支行、徽商银行枞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枞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枞阳支行、枞阳县农商银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184204131369、1692301021000192336、34001684208053002106、1309081029200049908、200001338597103000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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