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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枞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枞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2017-C10 |
宗地总面积: |
5495.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枞阳县浮山镇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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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用途明细: |
| 公共设施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3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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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334万元 |
加价幅度: |
3万元 |
| 备注: |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拍卖顺转挂牌方式出让,若在申请报名截止前,地块竞买人不足法定人数时,则自动转为挂牌方式进行。同时领取文件、提交竞买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进账时间顺延至2017年9月12日16:00时止; 2.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9月12日17:30分前确认其挂牌竞买资格; 3.挂牌时间: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14日期间内(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30); 4.挂牌截止时间:2017年9月14日挂牌时间截止前30分钟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 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持有商务部门颁发的成品油《预核准通知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自然人、公司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8月16日 至 2017年09月04日 到 枞阳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市场股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8月16日 至 2017年09月04日 到 枞阳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市场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9月04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9月05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9月06日10时00分 在 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枞阳县银塘东路
联 系 人:吴先生 许先生
联系电话:0562-2975519、18956979721、18956979505
开户单位:枞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枞阳支行、徽商银行枞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枞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枞阳支行、枞阳县农商银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184204131369、1692301021000192336、34001684208053002106、1309081029200049908、200001338597103000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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