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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涡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涡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GY2016-39 |
宗地总面积: |
112976.7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德和路南侧、西二环西侧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小于1 |
建筑密度(%): |
小于20 |
| 绿化率(%): |
大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60 |
| 土地用途明细: |
| 科教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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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起始价: |
4920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备注: |
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需提供投资意向证明;该地块定位为职业培训中心,年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可达5000人次,开设专业可达20个。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科教相关经营业务范围。
(二)涡阳县境外企业竞得土地后,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在涡阳县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子公司,并在新公司成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受让主体变更协议。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3月06日 至 2017年03月27日 到 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3月06日 至 2017年03月27日 到 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3月27日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3月27日15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3月27日16时00分 在 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拟申请竞买地块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我局书面提出。
(二)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三)土地出让合同签订:竞得人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土地成交公示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作竞得地块的土地出让金(不计息)。
(四)土地出让金: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含竞买保证金),逾期不支付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五)出让人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交付土地。
(六)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
(七)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八)出让人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武强
联系电话:0558-2869680
开户单位:涡阳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涡阳县支行
银行帐号:1003169787000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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