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12月20日至12月29日挂牌出让奇石大道北磬山路东侧等4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灵国土告字〔2017〕17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灵璧县人民政府批准,灵璧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在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2017-18号地块(K43一期安置用地)、2017-19号地块(K33三期)、2017-20号地块(大江加油站)、2017-21号地块(冯庙镇冯庙居委会一宗商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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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
交 易 |
竞 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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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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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8 |
K43一期安置用地 |
奇石大道北磬山路东侧 |
16.7205 |
商业 住宅 |
≤2.2 |
≤22% |
≥3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25 |
2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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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9 |
K33三期 |
薄山路东汴河路北侧 |
22.944 |
商业 住宅 |
≤2.2 |
≤28% |
≥3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25 |
28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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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 |
大江加油站 |
经济开发区三张社区建设北路西侧 |
3.6 |
加油站 |
1.0~1.5 |
≤35% |
≥20% |
40年 |
46 |
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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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1 |
冯庙镇冯庙居委会一宗商业用地 |
冯庙镇冯庙居委会东方红路北侧 |
1.428 |
商业市场 |
1.0~1.5 |
≤26% |
≥20% |
40年 |
45 |
65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2017-18号地块(K43一期安置用地)要求:1、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购地资金为来源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竞买人应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且竞得后必须按灵璧县规委会审批的规划设计方案建设。
(二)2017-20号地块(大江加油站)要求:1、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购地资金为来源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竞买人须取得商务部门的预核准手续。
(三)2017-19号地块(K33三期)、2017-21号地块(冯庙镇冯庙居委会一宗商业用地)要求: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购地资金为来源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27日(含节假日)到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16时(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如竞买不成,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县国土资源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7年12月27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大厅,本次出让地块挂牌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8时至2017年12月29日16时(含节假日)。
六、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国土资源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资格审查。
七、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灵璧县国土资源局、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电话:刘銮州 15178221251
报名受理人电话:张 永 13955799559
李小辉 0557-6155271
网 址:www.lingbi.gov.cn
开户行:中国银行灵璧支行
户 名: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88711313195
灵璧县国土资源局
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O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