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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12月24日公开出让养生大道南、嵇康路东等14宗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8-11-30

关键字:亳国土告字(2018)12号

 亳国土告字(2018)12号

    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1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m²、亩)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增幅

(万元)

容积

建筑

密度

2018-100

团结沟北、酒城大道南、菁华路东

76700.3(115.05)

社会福利

≤2.0

≤30%

50

5110

2555

50

2018-101

团结沟南、槐花路北、菁华路东

80456.2(120.68)

社会福利

≤1.5

≤30%

50

5070

2535

50

2018-102

槐花路北、仙翁路东、希夷大道西

50314.4(75.47)

社会福利

≤1.2

≤30%

50

3030

1515

50

2018-103

酒城大道南、仙翁路东、希夷大道西

53234.6(79.85)

医疗卫生

≤1.5

≤30%

50

3227

1614

10

2018-104

蔷薇路南、文星路东

13774.1(20.66)

教育(幼儿园)

≤1.0

≤25%

50

950

475

10

2018-105

养生大道南、嵇康路东、龙凤新河西

105908.6(158.86)

商住(商服10%)

≤2.2

≤25%

商业40住宅70

63200

31600

200

2018-106

庄周路西、月季路南

20000(30)

工业

≥1.2

≥40%

50

336

168

5

2018-107

月季南路东、月季路南

39668.3(59.5)

工业

≥1.2

≥40%

50

667

335

5

2018-108

月季路北、茴香路南、希夷大道东

91333.3(137)

工业

≥1.2

≥40%

50

1535

770

5

2018-109

合欢路南、茴香路北、希夷大道东

203058(304.59)

工业

≥1.2

≥40%

50

3412

1710

5

2018-110

茴香路南、月季路北、希夷大道东

140372.8(210.56)

工业

≥1.2

≥40%

50

2359

1180

5

2018-111

酒城大道北、月季路南、龙凤新河西

33333.3(50)

工业

≥1.2

≥40%

50

560

280

5

2018-112

百合路南、酒城大道北、崇文路西

22630(33.95)

工业

≥1.2

≥40%

50

381

195

5

2018-113

酒城大道南、槐花路北、昭武路西

33333.3(50)

工业

≥1.2

≥40%

50

560

280

5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我局会同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8年12月19日17:30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2018-100至2018-105号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其余地块采取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19日,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19日向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12月19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18年12月27日17时。

六、挂牌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29日上午10时止,拍卖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上午10时,地点定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七、其他

(一)2018-100、2018-101和2018-102号土地使用权不得分割转让和转租;该项目内所建设的老年公寓、宿舍等居住用房,可参照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标准,限定在40平方米以内。

(二)2018-105号地块内应配置规模不少于9班的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4320㎡、建筑面积不少于2898㎡,并按照《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小区新配建中小学幼儿园移交标准的函》(教秘[2018]449号)所要求的标准进行建设。幼儿园工程和装修等竣工后,由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验收并无偿移交所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三)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2018-100至2018-105号地块竞得人于10个工作日内、其余地块竞得人应于3个月内与亳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八、2018-104、2018-105和2018-108至2018-113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市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邮储银行亳州市分行站前路支行

账号:100689809260010001

 2018-100至2018-103和2018-106、2018-107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财政局

    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亳州市分行

    帐    号:20334160000100000557132

 联系地址: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8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58-5991061   5120275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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