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12月20日公开出让药王大道东、古泉路北等2宗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亳谯国土告字(2018)11号
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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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m²、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幅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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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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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4 |
药王大道东、古泉路北、三义路西 |
63472.6(95.209) |
商住用地(商服比例为20%) |
≤2.2 |
≤25% |
商业40住宅70 |
20240 |
1012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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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5 |
古泉路北、三义路东、丹参路南 |
67430.5(101.146) |
商住用地(商服比例为20%) |
≤2.2 |
≤25% |
商业40住宅70 |
19730 |
9865 |
2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我局会同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在2018年12月19日18:30分前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19日,到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19日向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17时。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18年12月27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会同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在2018年12月19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后参与报名的,将在24小时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该申请人。
六、如采取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28日上午10时止,如采取拍卖出让拍卖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上午10时,拍卖地点定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七、其他:
(1)2018-114地块商服建筑面积须自持40%,自持年限不低于10年。
(2)2018-115地块竞得人须在商服用地中建设不少于40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且商服建筑面积自持比例为40%,自持年限不低于10年。
(3)2018-115竞得人在地块内应配建规划不少于12班的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54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3749平方米,并按照《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小区新配建中小学幼儿园移交标准的函》(教秘〔2018〕449号)所要求的标准进行建设。幼儿园工程和装修等竣工后,由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验收并无偿移交所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4)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并于10个工作日内与亳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八、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市谯城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亳州市分行
账 号: 3400188860805300286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亳州谯陵支行
账 号: 131104042920001539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亳州迎宾支行
账 号: 175206877812
九、 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鹏
联系地址: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 0558-5523816、5520602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