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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12月20日公开出让药王大道东、古泉路北等2宗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8-11-29

关键字:亳谯国土告字(2018)11号

 亳谯国土告字(2018)11号

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m²、亩)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增幅

(万元

容积

建筑

密度

2018-114

药王大道东、古泉路北、三义路西

63472.6(95.209)

商住用地(商服比例为20%)

≤2.2

≤25%

商业40住宅70

20240

10120

200

2018-115

古泉路北、三义路东、丹参路南

67430.5(101.146)

商住用地(商服比例为20%)

≤2.2

≤25%

商业40住宅70

19730

9865

20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我局会同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在2018年12月19日18:30分前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19日,到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19日向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17时。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18年12月27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会同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在2018年12月19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后参与报名的,将在24小时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该申请人。

    六、如采取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28日上午10时止,如采取拍卖出让拍卖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上午10时,拍卖地点定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七、其他:

(1)2018-114地块商服建筑面积须自持40%,自持年限不低于10年。

(2)2018-115地块竞得人须在商服用地中建设不少于40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且商服建筑面积自持比例为40%,自持年限不低于10年。

(3)2018-115竞得人在地块内应配建规划不少于12班的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54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3749平方米,并按照《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小区新配建中小学幼儿园移交标准的函》(教秘〔2018〕449号)所要求的标准进行建设。幼儿园工程和装修等竣工后,由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验收并无偿移交所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4)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并于10个工作日内与亳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八、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市谯城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亳州市分行

账    号:  3400188860805300286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亳州谯陵支行

 账 号: 131104042920001539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亳州迎宾支行

 账 号: 175206877812

九、 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鹏 

联系地址: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 0558-5523816、5520602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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